「大陸地區學生」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大陸地區學生:指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灣地區(以下簡稱來臺)就讀國內二年制專科以上學校(以下簡稱學校)修讀學位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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