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功能分區」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國土功能分區:指基於保育利用及管理之需要,依土地資源特性,所劃分之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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