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種」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品種:指最低植物分類群內之植物群體,其性狀由單一基因型或若干基因型組合所表現,能以至少一個性狀與任何其他植物群體區別,經指定繁殖方法下其主要性狀維持不變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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