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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可」開頭
可以其他資料代之
「可以其他資料代之」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可以其他資料代之
:係指得將圖式、照片或成品中之秘密部分塗抹或除去,以代替原來之圖式、照片或成品。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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