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台灣法律知識通
EN
首頁
法規分類
常見問題
名詞解釋
熱門法規
進階查詢
我的收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
安非他命
偷竊
遺產
中華民國刑法
竊盜
性騷擾
首頁
搜尋結果
「可以其他資料代之」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
筆
類別:
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行政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所稱
可以其他資料代之
,係指得將圖式、照片或成品中之秘密部分塗抹或除去,以代替原來之圖式、照片或成品。但每層塗抹或除去之部分,不得超過該層面積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