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災戶」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受災戶:指災害發生時已在現址辦妥戶籍登記,且居住於現址者。
  2. 受災戶:指災害發生時已在現址辦妥戶籍登記,且居住於現址者;所定住屋,以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房、浴廁為限。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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