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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取」開頭
取得律師資格
「取得律師資格」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律師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取得律師資格
:指依法取得外國律師證照,且無不得執業之情形。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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