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職」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去職:指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撤職之懲戒處分、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被罷免或依本法規定被解除職權或職務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去職」的條文

相關名詞

名詞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