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團體」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地方自治團體: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
    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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