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技術」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再生醫療技術:指於人體執行再生醫療之技術。
    但下列技術不包括在內:
    (一)輸血。
    (二)使用血液製劑。
    (三)骨髓造血幹細胞移植、周邊血造血幹細胞移植。
    (四)人工生殖。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技術。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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