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人體試驗」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再生醫療人體試驗:指教學醫院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之醫療機構,以發現或證明再生製劑或再生技術於臨床、藥理之作用或疾病治療為目的,而對受試者人體所為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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