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廠人員」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兩廠人員:指下列各款人員:
    一、派用人員:兩廠依本辦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派用之分類職位人員,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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