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稽核人員」的法律定義
3 部法規-
個人資料稽核人員:學校、機構應由校長、機構負責人指定,負責評核安全維護計畫執行情形及成效之人員(以下簡稱稽核人員)。
-
個人資料稽核人員:指由校長指定,負責評核安全維護計畫執行情形及成效之人員(以下簡稱稽核人員)。
-
個人資料稽核人員:指由校長、園長指定,負責評核安全維護計畫執行情形及成效之人員。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個人資料稽核人員」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