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信用卡:指持卡人憑發卡機構之信用,向特約之人取得商品、服務、金錢或其他利益,而得延後或依其他約定方式清償帳款所使用之支付工具,及金融卡附加可於特約商店消費付款之功能,持卡人消費時,交易金額將由該持卡人銀行存款帳戶直接扣款之支付工具。
  2. 信用卡:指持卡人憑發卡機構之信用,向特約之人取得商品、服務、金錢或其他利益,而得延後或依其他約定方式清償帳款所使用之支付工具。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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