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業務指下列業務之一」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信用卡業務指下列業務之一:(一)發行信用卡及辦理相關事宜。
(二)辦理信用卡循環信用、預借現金業務。
(三)簽訂特約商店及辦理相關事宜。
(四)代理收付特約商店信用卡消費帳款。
(五)授權使用信用卡之商標或服務標章。
(六)提供信用卡交易授權或清算服務。
(七)辦理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信用卡業務。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信用卡業務指下列業務之一」的條文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信用卡業務指下列業務之一」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