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函」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信函:指寄交特定人或特定地址以傳達訊息之文件,但不包括明信片、郵簡、印刷物、盲人文件。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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