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遞送普及服務」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之遞送普及服務:指於國內就下列各款,永久提供品質良好、價格允當之基本遞送服務:
    一、單件不逾二公斤之函件。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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