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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詞解釋
「使」開頭
使用危險物品
「使用危險物品」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行政
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使用危險物品
:指以危險物品作為與生產有關之直接或間接原物料。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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