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密度人口區」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低密度人口區:指緊接禁制區之地區,可確保在其邊界上之人於核子事故發生後,所接受之輻射劑量小於主管機關規定之限值者。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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