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滿六屆」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任職滿六屆:指該六屆之每屆任職期間無辭職、去職或死亡之情形,且不以同一村(里)或連續任職為限。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搜尋含「任職滿六屆」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