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滿六屆」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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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第7-1條 村(里)長任職滿六屆且年滿六十五歲者,應給予慰勞金及表揚,其額度及支給辦法由內政部訂定之。
  2. 行政村里長慰勞金支給及表揚辦法 第2條 村(里)長任職滿六屆且年滿六十五歲者,得依本辦法規定向最後任職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一次慰勞金新臺幣三十萬元。前項所稱任職滿六屆,指該六屆之每屆任職期間無辭職、去職或死亡之情形,且不以同一村(里)或連續任職為限。
  3. 行政村里長慰勞金支給及表揚辦法 第4條 …職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慰勞金:一、國民身分證影本。二、任職滿六屆之證明文件。三、慰勞金受領方式之相關文件。四、查詢刑事紀錄同意書及查詢戶籍紀錄同意書。申請人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應檢附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