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舷甲板」的法律定義

2 部法規
  1. 乾舷甲板:指船舶最上層全通之露天甲板,其露天部分之所有開口,均設有永久關閉設施,其下方兩舷各開口亦均設有永久水密關閉設施者;若船舶之乾舷甲板並非連續,其自露天甲板較低部位所引與較高部位甲板平行之一假設線,得視為乾舷甲板;如較低之甲板為階式者,其自甲板之最低線所引與較高部位甲板之平行線,得視為乾舷甲板。
  2. 乾舷甲板:指船舶最上層全通之露天甲板,其露天部分之所有開口,均設有永久關閉設施,其下方兩舷各開口亦均設有永久水密關閉設施者。
    若船舶之乾舷甲板並非連續,其自露天甲板較低部位延伸與較高部位甲板平行之一假設線,得視為乾舷甲板;較低之甲板為階式者,其自甲板之最低線延伸與較高部位甲板之平行線,得視為乾舷甲板。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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