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公有事業」的法律定義

1 部法規
  1. 之公有事業:係指不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組織,其列入各級政府總預算部份,應為其歲計餘絀之淨額及其資金之增減額。

同一個名詞在不同法規中的定義可能不同,請以實際適用的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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