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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2 頁-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計畫牌照核發辦法 第7條 …所稱核發牌照所需文件,於船舶指下列各款:一、標註有船舶全長、船寬及最高吃水深度等基本尺寸之圖說、照片兩張及其電子檔案。二、船舶噸位丈量計算書或免予丈量聲明書。
- 行政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計畫牌照核發辦法 第9條 …舶種類。六、建造完成日期。七、水上行動業務識別碼。八、全長、船寬及最高吃水深度。九、總噸位。十、船員人數及乘員定額。前項應記載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六條召開審查會議認有取得之困難或無取得之必要,同意免予取得者,得不列…
-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2條 …設計水線不相平行者,其量計船長之水線應與設計之水線平行。四、船寬(B):船殼板為金屬之船舶,指舯部二舷助骨模線間最大寬度。船殼板為非金屬之船舶,則指舯部二舷船殼外表面間之最大寬度。其單位為公尺。五、有毒液體物質:依防止海…
-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4條 …圍-在夏期載重線平面自舷側與船體中心線成直角之方向向內側量為船寬五分之一或一一.五公尺,二者以較小者為準。(三)垂直範圍-由船底板在中心線之橫線起向上無限制。二、船底受損(一)縱向範圍-自船舶前垂標起○.三L部分為三分之…
-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67條 …應符合下列規定:1.位於距露天甲板,或甲板艙櫃通道上之高度為船寬三分之一或六公尺以上之較高處。2.排風口裝置於距通道六公尺以內,應位於前後通道六公尺以上高處。3.距任何起居艙及服務空間之開口或空氣吸入口十五公尺以上。4.…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38條 …墊裙展開時設計船長十分之一。二、橫向受損範圍達墊裙展開時設計船寬五分之一。三、垂向受損範圍無限制。
- 行政氣墊船管理規則 第52條 …者,其位置不得位於自上甲板上面艏材內面起,向後量至相當於最大船寬二分之一以前。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3條 …設計水線不相平行者,其量計船長之水線應與設計之水線平行。二、船寬(W):金屬船殼之船舶,指舯部兩舷肋骨模線間最大寬度。非金屬船殼之船舶,則指舯部兩舷船殼板外表面間之最大寬度。其單位為公尺。三、氣體危險性:指包括火災、毒性…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22條 …十八款貨物區域之定義範圍應延伸包括貨泵室與貨物壓縮機室之整個船寬與船深及該等空間上方之甲板面積。三、貨物區域範圍依前款予以延伸時,則該貨泵室及貨物壓縮機室與起居艙空間、服務空間、控制站及甲種機艙空間等間之分隔艙壁,其位置…
-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64條 …之可能性減至最低程度。通氣管出口之高度在露天甲板上者不得低於船寬三分之一或六公尺中之較大者,並較工作區域與前後天橋高六公尺以上。十、貨艙櫃洩壓閥通氣管之出口位置,與通入起居艙空間、服務空間、控制站或其他氣體安全空間等空氣…
-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第2條 …量至較低部分甲板之延長線上,該線應與較高部分之甲板平行。四、船寬:指舯部船舶之最大寬度。外板為金屬材料者,應量至肋骨模線上;外板採用金屬以外其他材料者,應量至外板之外側。五、法長:指在設計滿載吃水線上,自艏柱前端量至舵軸…
-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第8條 …船舶編號。二、船籍港。三、船舶號數及信號符字。四、船長。五、船寬。六、舯部模深。七、計畫總噸位。八、建造或改建船廠名稱及地點。九、申請丈量或重行丈量事由。十、申請丈量地點。十一、申請施行丈量日期。十二、船舶所有人及其地址…
-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100條 …內部應予區分,每一區分之長度不得超過九點三公尺,寬度不得超過船寬之二分之一。但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考慮該船舶之構造及航線等情況而認可者,不在此限。四、依前款規定之區分內,設置有縱通之防波板,其相互間之距離,及與區分側面之…
- 行政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 第49條 …:(一)貨物表面之不平整度以下列兩者取其較小值:1.不得超過船寬之十分之一。2.靜止角小於等於三十五度之最大允許值為一點五公尺;靜止角大於三十五度之最大允許值為二公尺。(二)使用經航政機關同意之防動裝置與穩固設施。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29條 本規則所稱船寬,除另有明文規定外,係指船舶舯部之最大寬度。如為金屬船殼,應為兩舷肋骨模線間之寬度;如為其他船殼,則為兩舷船殼外面間之寬度。前項船寬以英文字母B表示之,其單位為公尺。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32條 船舶具有半徑大於船寬百分之四之弧形舷緣者,或其頂側為不常見之形狀者,其乾舷船深D得以下述假想船舶之乾舷船深測計之。此假想船舶為船舯剖面具有垂直頂側,並有與實際船舶相同之樑拱高度及相同之頂部截面面積。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33條 …二十六條所規定之船長,其單位以公尺計。B為第二十九條所規定之船寬,其單位以公尺計。d為第三十條最小模深之百分之八十五,其單位以公尺計。V為該船模吃水為d1時之模排水量體積,其單位以立方公尺計。如船殼板為金屬質者,其艉部膨…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01條 …行之一線,該平行線之最低點應在夏期載重線或夏期木材載重線以上船寬百分之二.五或五○○公釐,兩者中之較大處。舷窗之窗框、窗蓋及玻璃等屬件,其結構應堅實並須經驗船機構之認可。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03條 …聯者,其洩水口之最小面積應依下列規定計算:一、艙口或箱艙寬與船寬之比為零點四以下者,其洩水口面積與舷牆總面積之比為零點二。二、艙口或箱艙寬與船寬之比為零點七五以上者,其洩水口面積與舷牆總面積之比為零點一。三、艙口或箱艙寬…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14條 …其夏期載重線平面自舷側與船體中心線成直角方向朝內量計,其值取船寬之五分之一或一一.五公尺之較小者。三、主橫艙壁未受損。四、計算船體重心高度時,應考慮貨艙為均勻裝載,油水儲用品等依其設計容量消耗百分之五十。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25條 …之。b/Bsb為船艛長度中點處之艛寬。Bs為船艛長度中點處之船寬。如船艛僅有部分艛寬未達兩舷者,則依本款規定有效長度之修正,僅適用於寬度未達兩舷之部分。五、高艉甲板前端裝置有完整之艙壁時,其至艙壁之實際長度即為有效長度。…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26條 …具有同等高度及相當強度之甲板室保護之。七、箱艙之寬度至少應達船寬百分之六十。八、無船艛時,箱艙之長度至少應為船長百分之六十。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28條 …標準高度並符合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之箱艙,其全長乘以平均寬度與船寬B之比,即為該箱艙之有效長度。箱艙之高度低於標準高度時,其有效長度應乘以實際高度與標準高度之比。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51條 …向應儘量延伸至舷側,其裝載之木材與舷側間之間隙,平均不得超過船寬之百分之四。三、冬季航行於季節性冬期地帶內之船舶,其乾舷甲板上之甲板貨物高度,不得超過最大船寬三分之一。四、所有木材甲板貨物應予裝實、索縛及栓牢,且在任何情…
- 行政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 第152條 裝載木材需用直杆時,該項直杆應具有適於船寬之適當強度,但不得超過舷墻之強度。其間距應配合木材之長度及性質而定。但最大不得超過三公尺,直杆應以堅實之角鐵或金屬座承或其他有效之裝置固著之。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2條 …線,得視為乾舷甲板。七、艏垂線:指船艏處與水線垂直之線。八、船寬:指船舶處於或低於最深艙區劃分吃水時之最大型寬。九、吃水:指從長度中點處龍骨線至相關水線之垂直距離。十、最深艙區劃分吃水:指對應於船舶夏季載重線吃水之水線。…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11條 …同時泛水之所有狀況亦可加入總和,不包括破損的橫向範圍大於一半船寬之狀況。前項情形,橫向範圍應從舷側向內垂直至最深艙區劃分吃水線處之中線量測。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15條 …;最深艙區劃分吃水線處從舷側向舷內垂直中心線量取之貫穿值應為船寬十分之一且不得小於零點七五公尺。三、全船人數三十六人以上未達四百人者,應在水密橫艙壁間之舷側外板任何一處假設破損長度,且相鄰兩水密橫艙壁之間距不得小於假設之…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23條 …於龍骨線之水平面,且距龍骨線不得小於垂直距離。前項垂直距離為船寬之二十分之一,其最小值不得低於七百六十毫米,超過二公尺者,得以二公尺計。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25條 …政機關得依下列規定之一辦理:一、增加雙重底高度至自龍骨線量起船寬十分之一或三公尺之較小值。二、依第三項各款就較低大型艙室進行艙底破損計算,應增加假設破損垂直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