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疾病」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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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搜尋結果
第 1 / 4 頁- 行政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處務規程 第6條 …之研擬。二、食品與食品器具、食品容器、食品包裝、食品添加物、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之查驗登記與其許可文件變更、移轉、展延登記之審查,及許可文件之核發、換發、補發。三、新穎性食品之安全評估。四、食品生產流程管理之規劃及政策推…
- 行政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處務規程 第7條 …安全監視、評估及業者輔導。四、藥品人體試驗之審查及監督。五、罕見疾病及特殊緊急需要藥品之管理。六、其他有關藥品管理事項。
- 行政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處務規程 第8條 …劃及推動。三、新生兒與嬰幼兒健康、疾病篩檢之規劃及推動。四、罕見疾病與遺傳性疾病防治之規劃及推動。五、兒童、少年健康促進之規劃及推動。六、口腔、視力與聽力預防保健之規劃及推動。七、其他有關婦幼健康事項。
- 行政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訂定。
- 行政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辦法 第2條 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輸入我國確有困難時,經醫療機構提出有助於罕見疾病病人維持生命所需者,得專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輸入。
- 行政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辦法 第4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由醫療機構檢附醫療機構出具之使用病患為罕見疾病病人證明,並載明需輸入之產品名稱、數量、包裝規格、委託進口廠商名稱及病患同意書等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專案申請輸入。
- 行政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辦法 第5條 …關公告之營養食品,由醫療機構檢附下列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將醫療機構專案申請輸入資料,提送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委員會審查認定:(一)醫療機構出具之病歷摘要及該品列屬於罕見…
- 行政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辦法 第6條 專案申請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時,得視實際需要免驗、免貼中文標示。
- 行政罕見疾病藥物供應製造及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罕見疾病藥物供應製造及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第2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本辦法申請獎勵:一、引進罕見疾病藥物、或將罕見疾病藥物列入處方集、或專案申請罕見疾病藥物,對罕見疾病藥物之供應,著有貢獻者。二、製造符合國內需求、本土特有、不易進口、當時無法充分供應或其售價顯不合…
- 行政罕見疾病藥物供應製造及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第5條 獎勵案件應先提交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再行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
- 行政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及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 第2條 …法。二、主要預期用途(或效能、適應症)用於預防、診斷、治療「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三條定義之罕見疾病。三、經我國政府核准優先輔導、補助研發,且產品安全與效能於國內進行臨床試驗(含括我國共同執行之多國多中心臨床試驗)驗證…
- 行政罕見疾病及罕見遺傳疾病缺陷照護服務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以下稱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罕見疾病及罕見遺傳疾病缺陷照護服務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服務之對象如下:一、依本法第七條醫事人員報告得知罕見疾病之病人。二、中央主管機關發現具有罕見遺傳疾病缺陷者。前項第二款所稱罕見遺傳疾病缺陷,指罕見疾病病人具有源自親代之異常基因,或自身之基因突變,致有遺傳後續世代之…
- 行政罕見疾病及罕見遺傳疾病缺陷照護服務辦法 第8條 …下列方式為之:一、到宅服務。二、電話服務。三、轉介醫事機構或罕見疾病相關專業機構、團體。四、不含個人資料之網路資訊查詢服務。五、其他必要之服務。
- 行政罕見疾病及罕見遺傳疾病缺陷照護服務辦法 第10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就第四條至前條事項,委託相關醫事機構或罕見疾病相關專業機構、團體辦理。
-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以下稱本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罕見疾病防治工作之獎勵,及其人力培育、研究與設備所需經費之補助,應以公開甄選方式為之。前項甄選,由中央主管機關視年度預算相關經費及實際需要,以每年辦理一次為原則。
-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或教育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法人研究機構。三、以促進罕見疾病防治或病人權益為設立宗旨,依法設立、登記之全國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人民團體。
-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 第4條 前條機構、法人或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獎勵:一、辦理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人力培育、研究或學術交流,顯有成效。二、辦理罕見疾病防治宣導及病友關懷,績效卓著。三、積極協助或照護罕見疾病病人,著有功績。四、其他對罕見疾病之…
-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 第5條 …一申請單位之補助金額,每年最高不得逾新臺幣三百萬元:一、培育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必要專業人力。二、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研究及臨床研究。三、購置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
-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 第6條 …及第二款所需之人事費、業務費及管理費用。二、前條第一項第三款罕見疾病防治之專用設備購置費用。三、前條第一項第四款主辦學術交流之會議場地費、學者專家出席相關費用及臨時工資之費用。四、前條第一項第四款辦理罕見疾病防治宣導之有…
-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1條 為防治罕見疾病之發生,及早診斷罕見疾病,加強照顧罕見疾病病人,協助病人取得罕見疾病適用藥物及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並獎勵與保障該藥物及食品之供應、製造與研究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3條 本法所稱罕見疾病,指疾病盛行率在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基準以下或因情況特殊,經第四條所定審議會審議認定,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本法所稱罕見疾病藥物,指依本法提出申請,經第四條所定審議會審議認定,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其主…
-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4條 下列事項由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以下簡稱審議會)辦理:一、罕見疾病認定之審議及防治之諮詢。二、罕見疾病藥物及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認定之審議。三、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之審議。四、罕見疾病藥物與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
-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罕見疾病之防治與研究。
-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7條 醫事人員發現罹患罕見疾病之病人或因而致死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報告。
-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9條 …,並維護其隱私與社會生活之經營。前項人員,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罕見疾病資料,應予保密,不得無故洩漏或交付。
-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10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獎勵各級醫療機構、研究機構及罕見疾病相關團體從事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相關人力培育、研究及設備所需經費。前項獎勵及補助之項目、範圍、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得準用之。
- 行政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11條 主管機關應辦理罕見疾病之教育及宣導,並由機關、學校、團體及大眾傳播媒體協助進行。主管機關於罕見疾病病人就學、就業或就養時,應協調相關機關(構)協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