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調查取得之個別資料」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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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統計法 第19條 …,應妥善保管,並充分提供該機關執行公務運用。前項文件及資料屬統計調查取得之個別資料者,應予保密,除供統計目的之用外,不得作為其他用途。但統計調查實施期間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 行政統計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所稱統計調查取得之個別資料,指任何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特定受查者之資料。各機關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前項資料者,負保密義務。第一項資料除依本法規定辦理相關業務者外,任何人不得請求閱覽或製給複製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