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事業」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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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6條 …招商策略之研析、投資法規之研擬、投資資料之統計。二、園區有關科學事業投資案件之諮詢、解答、審查及招商。三、園區有關科學事業投資業務重要措施之研議、協調及聯繫。四、科學技術研究創新及發展之推動。五、科學技術人才訓練與人力資…
  2. 行政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6條 …策略之研析、投資法規之研擬、營運統計及經濟分析。三、園區有關科學事業投資案件之諮詢、解答、審查及招商業務。四、園區有關科學事業投資業務重要措施之研議、協調及聯繫。五、園區對外宣傳、形象推廣、會展與服務設施營運之規劃及執行…
  3. 行政民間園區併入科學園區設置管理辦法 第3條 管理局得視科學事業、土地利用及產業需求等情形,於其所轄範圍內經取得籌辦許可之民間園區供設廠使用之土地面積總和不足九十公頃時,報請科技部(以下簡稱本部)同意,開放民間園區併入科學園區之申請。依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或為配…
  4. 行政民間園區併入科學園區設置管理辦法 第11條 …民間園區併入科學園區後,其進駐廠商應以符合本條例第四條所定之科學事業及經核准在園區內設立以供科學事業營運、管理或技術服務之事業為限。前項進駐廠商之資格審查、設立、營運管理等,依本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5.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4條 本條例所稱科學事業,指經核准在園區內成立從事高級技術產品或服務之開發、製造或研究發展之事業。前項科學事業應為依法設立或經認許之公司、分公司或其他商業組織;其投資計畫須能配合我國產業之發展、使用或能培養較多之本國科學技術人…
  6.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5條 本條例所稱園區事業,指科學事業與經核准在園區內設立以提供科學事業營運、管理或技術服務之事業。除前項園區事業外,研究機構、創業育成中心亦得申請在園區設立營運。創業育成中心之進駐對象,須以從事研究發展為限並不得量產,且經園區…
  7.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8條 …項審議之:一、園區企劃管理之決策及重大業務事項。二、園區引進科學事業之種類及優先順序。三、在園區內投資之申請案。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事項經審議後,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8.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1條 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起,科學事業依公司法規定合併者,合併後存續或新設科學事業,得繼續承受消滅科學事業合併前,依法已享有而尚未屆滿或尚未抵減之租稅獎勵。但適用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獎勵者,應繼續生產消滅科學事業合併前受…
  9.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4條 科學事業經管理局認定其科學技術對產業發展有特殊貢獻者,得減免其承租土地五年以內之租金。
  10.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7條 …學技術發展基金或其他開發基金內指撥專款,對符合園區引進條件之科學事業參加投資。前項投資額對其總額之比例,依事業類別,由雙方以契約定之。但投資額以不超過該科學事業總投資額百分之四十九為限。
  11.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所稱研發經費占營業額一定比例以上,指科學事業最近連續三年研發經費占營業額比例之平均值,達科技部(以下簡稱本部)科學技術統計要覽之全國製造業二年前該項比例值二倍以上。
  12.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所稱提供科學事業營運、管理或技術服務之事業,包括下列事業:一、發電、特用氣體供應、環境保護處理、水處理、量測檢驗、資訊或通訊等專門技術事業。二、儲運、保稅或物流等服務事業。三、其他經園區審議會核准之事業…
  13.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技術研究創新與發展,包括下列事項:一、國外新技術之引進。二、科學事業辦理研究發展工作之檢討及促進。三、園區事業間技術交流之促進。四、園區事業從事研究發展工作之獎助。五、學術講演或專題研討之舉辦。六、其他有關促進科學技術研…
  14.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消滅科學事業合併前,已享有而尚未屆滿或尚未抵減之租稅獎勵,包括該消滅科學事業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依本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享有之租稅獎勵。合併後存續或新設科學事業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
  15.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所稱之機構,指在園區內設立之下列機構:一、科學事業與經核准在園區內設立以提供科學事業營運、管理或技術服務之事業。二、創業育成中心。三、研究機構。四、依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五款設立之單位及與管理局…
  16. 行政科學園區創業育成中心暨研究機構設立營運管理辦法 第2條 …金籌措與財務計畫。(七)空間設備與水電等資源需求。(八)支援科學事業之構想。(九)公安衛生與環境保護作業。
  17. 行政科學園區創業育成中心暨研究機構設立營運管理辦法 第6條 …中心培育之對象應開發具創新性之產品、技術或服務及其他得發展為科學事業之產業。各管理局得依當地特色、條件及需求,就前項培育範圍中,選定該園區內之育成中心應發展培育之重點。
  18. 行政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加速科學事業之發展,健全科學園區之設施及服務,特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設置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19.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34-5條 …日修正施行前之規定所稱之科學工業或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所稱之科學事業者,其擴大投資或產業升級轉型之興辦事業計畫經工業主管機關或科技主管機關同意,平均每公頃新增投資金額(不含土地價款)超過新臺幣四億五千萬元者,平均每公頃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