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海床或底土之活動」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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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10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核准或許可涉及海床或底土之活動前,應先通知主管機關。前項活動之項目、內容、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稱涉及海床或底土之活動,指任何直接或間接,有影響或損及海床或底土之活動。前項規定,於陸域自然形成水域、人工湖庫及運河下之水體、水底及其底土之活動,適用之。
- 行政涉及海床或底土活動通知及管理辦法 第2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核准或許可具有下列性質涉及海床或底土之活動(以下簡稱相關活動)前,應先行通知主管機關:一、於海床或底土鑽探、勘測、爆破、施工、拖曳、排放、傾倒。二、經主管機關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商之其他性質活動。前項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