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相關法規 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母法 第6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稱涉及海床或底土之活動,指任何直接或間接,有影響或損及海床或底土之活動。前項規定,於陸域自然形成水域、人工湖庫及運河下之水體、水底及其底土之活動,適用之。 本條定義的名詞 涉及海床或底土之活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