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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財政紀律法 第4條 行政院主計總處於發布正式總資源供需估測前,應邀集民間機構、專家與學者進行外部評估。若評估結果差異達百分之二十時,主計總處應提出差異說明。
  2. 行政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 第10條 民間機構、團體、私立學校下半旗,比照本辦法規定辦理。
  3. 行政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第25條 …查之地價,每年編製地價指數表二次。前項編製地價指數表,得委託民間機構辦理。
  4. 行政獎勵民間編印優良地圖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為國內從事地圖編印之自然人、私法人、民間機構或團體。
  5. 行政獎勵民間編印優良地圖作業辦法 第4條 參加編印優良地圖評選之自然人、私法人、民間機構或團體,應檢具報名表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日前二年內編印之地圖,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前項參與評選之地圖,以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送存中央主管機關者為限。
  6. 行政獎勵民間編印優良地圖作業辦法 第8條 經評選為特優或優等之自然人、私法人、民間機構或團體,發給獎牌。
  7. 行政優良營造業複評機關(構)資格條件認可辦法 第2條 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及營建相關之非營利性民間機構,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辦理優良營造業複評:一、置有專責業務主管一人以上。二、置有專業複評委員七人至十一人組成之複評小組。三、置有高中(職)以上畢業之專…
  8. 行政推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事務獎勵及慰勞辦法 第2條 …之主辦或配合辦理動員準備事務人員。三、協助辦理動員準備事務之民間機構、團體及個人。
  9.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民間機構,指依我國法律成立或認許之合夥、獨資或私法人。但不包括外國人投資占該機構資本總額比例達百分之四十五以上者。
  10.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9條 …,解僱計畫書之擬訂、陳報核定機關核定、通知、公告及協商。五、民間機構執行委託經營成效之監督考核。六、委託經營契約所定權利義務之行使及履行。七、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11.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12條 …利金及經營權利金。前項所稱訂約權利金,指簽訂委託經營契約時,民間機構應一次繳納之定額權利金。所稱經營權利金,指依據民間機構利用科技工業機構或財產設施所得年銷售額之約定比例計算之權利金。但對於主管機關所屬機關、單位之銷售或…
  12.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16條 …三年,至多五年。前項契約履行期間達二分之一時,得與原受委託之民間機構議價續約一次。但以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者為限。
  13.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17條 …辦機關得就現有科技工業機構或其財產設施整建或擴建之需要,委託民間機構予以擴建、整建,並為營運;營運權於營運期間屆滿或委託經營契約終止後,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應無償歸還主辦機關。前項整建或擴建資金,除契約另有規定外,由民間機…
  14.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18條 依前節所定之方式辦理委託經營之民間機構,得於原契約履行期間未滿二分之一前,提出變更營運計畫書,經主辦機關陳報核定機關核准後,改為本節之委託經營方式。前項經營方式之變更,除招標文件及委託契約有得延長契約期間約定之記載外,不…
  15.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19條 …限,至少為五年。前項契約履行期間達二分之一時,得與原受委託之民間機構議價續約一次。但以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者為限。
  16.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2條 民間機構依委託經營契約所取得之權利,除經主管機關同意外,不得轉讓、出租、處分或設定負擔。
  17.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3條 主辦機關得於委託經營契約規定,民間機構於委託經營期間,如有短期、輕微之經營不善或失當,得由主辦機關以書面通知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改善無效者,主辦機關應依違約規定作適當之處理。
  18.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5條 民間機構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及七月三十一日前,將委託經營部分之財務報表經會計師簽證後送主辦機關備查。主辦機關如認為民間機構之財務報表有不實情事,得延聘會計師至委託機構或財產設施現場進行稽核。其確有不實情事者,民間機構應負…
  19.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6條 …替,但實際採購數量低於預估數量達百分之十以上時,主辦機關應與民間機構依誠信原則協調補償事宜。第二年起至契約期滿,主辦機關應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物價指數,以四年為限,預估後續每年購買產品或勞務之規格、最低數量或工作量、…
  20.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7條 主辦機關應就面臨戰爭、民間機構發生破產、清算或其他可能危及繼續經營等情事,事先擬訂應變計畫,並於充分掌握預警資訊時,視當時情況及事態急迫程度,陳報核定機關同意後,依應變計畫採取適當作為。
  21.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8條 …約,並發給資遣費。前項員工於委託經營之日起,願隨同移轉受僱於民間機構者,應隨同移轉,並由主辦機關於委託經營契約中,明定要求民間機構聘僱。
  22.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0條 …軍職員工,加發移轉時七個月平均工資之給與。自願隨同移轉受僱於民間機構之非軍職員工,於符合勞基法所定之退休條件前,為民間機構所資遣者,得向主辦機關請領前項之加發給與。但以自移轉之日起五年內為限。領取加發給與之員工,如於六個…
  23.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1條 …五年,而自願於原單位繼續參加勞保者,不發給補償金。隨同移轉至民間機構之非軍職員工,在工作期間為受委託民間機構資遣,且未符合勞保老年給付條件者,比照第一項規定辦理。
  24.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2條 …終止前,辦理繼續委託經營之招標時,應於招標文件中明定,得標之民間機構應同意以原民間機構相當之待遇、福利,聘僱隨原委託經營機構移轉,且尚在職之人員。受託民間機構因建立衛星分包體系,影響原委託經營機構隨同移轉人員權益時,主辦…
  25.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3條 …役最少年限,未達各階現役最大年限或年齡退伍資格,不願隨同移轉民間機構,並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辦理退伍者,加發七個月俸給總額之疏退獎勵金。二、服滿法定服現役最少年限,未達各階現役最大年限或年齡退伍資格,自…
  26.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5條 主辦單位辦理委託民間經營時,應要求受託民間機構建立必要之研發、產製、維修或銷售等業務有關之衛星廠商分包體系,並定期將廠商名單送主辦機關備查。前項衛星廠商於不違反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情形下,得規定以國內廠商為原則。主辦機…
  27.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36條 委託經營機構之全部或一部委託民間機構經營後,該機構之名稱應予保留。委託部分之人員及內部單位編制,應配合現況辦理調整。民間機構受委託經營後,不得以科技工業機構名稱從事對外交涉、行文等行為。
  28. 行政民間參與政府廳舍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3條 …作成接管營運處分書(以下簡稱處分書)載明下列事項,以書面通知民間機構,副知融資機構、保證人、受委任或委託之接管人及政府有關機關,並公開於主辦機關網站:一、民間機構名稱及地址。二、接管營運標的、事由及依據。三、接管營運項目…
  29. 行政民間參與政府廳舍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4條 受接管營運標的之營運權、財產管理權及民間機構因履行投資契約之相關權利義務,自接管營運起始日起,由接管人代為行使。
  30. 行政民間參與政府廳舍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5條 民間機構受接管營運標的,其危險負擔不因接管而移轉於接管人。民間機構受接管營運前,因履行投資契約或接管營運標的所發生之債務,除法律或投資契約另有規定外,應由民間機構負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