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化學物質」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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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危險性救災行動認定標準 第3條 …火、公共危險物品或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販賣場所、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等危險場所。三、進入輕量型鋼結構建築物、印刷電路板(PCB)製造場所。四、進入長隧道、地下軌道、地下建築物或船艙內。五、進入有倒塌、崩塌之虞…
  2. 行政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2條 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之管理,依本辦法之規定為之。
  3. 行政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運作單位,指實際從事毒性化學物質製造、輸入、輸出、販賣、運送、使用、貯存或廢棄等行為之軍事機關及其所屬部隊、廠(庫)、醫療、學校及研發單位。
  4. 行政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4條 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之管理權責如下:一、國防部: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政策及法規之訂定,並督導所屬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單位之管理。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海軍司令部、空軍司令部(以下簡稱各司令部)、後備指揮部、憲兵指揮部(以下簡…
  5. 行政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5條 運作單位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限制許可用途,報請國防部、各司令部(指揮部)、各局或國防大學核准後,向環境保護主管機關申請取得許可證、登記文件或核可文件後,始得運作。
  6. 行政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6條 運作單位使用前條以外之毒性化學物質用途,應報請國防部核准,並副知中央主管機關後,依前條規定辦理。
  7. 行政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7條 運作單位製造、使用、貯存、運送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應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設置專業技術管理人員。
  8. 行政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8條 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之運送管理,應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9. 行政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9條 運作單位應製作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於每年一月十日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以書面申報前一年之運作紀錄申報表,並依其隸屬報請國防部、各司令部(指揮部)、各局或國防大學備查。前項紀錄,應於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妥善保存三…
  10. 行政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1條 有關軍事用途之毒性化學物質,得貯存於運作單位內。
  11. 行政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2條 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派員至運作單位查核其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情形時,該運作單位應派員陪同。
  12. 行政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3條 製造、使用、貯存、運送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者,應參與軍事機關組設之聯防組織,檢送設立計畫報請國防部核准後,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前項聯防組織之應輔助事項、申請、計…
  13. 行政軍事機關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4條 運作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之運作單位,其任一場所單一物質任一日運作總量達分級運作量者,應訂定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並備置應變器材。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
  14. 行政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5條 學術機構運作單一毒性化學物質,其申請登記或核可之文件,應先經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依本法第十三條規定辦理;其運作毒性化學物質,區分數運作管理單位者,應分別依運作管理單位申請之。學術機構運作單一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總量達應申請核可…
  15. 行政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7條 學術機構運作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以下簡稱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其單一物質運作總量達分級運作量者,學術機構應依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置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學術機構運作前項物…
  16. 行政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8條 運作單位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應依本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之格式確實記錄,逐日填寫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並以書面或電子檔案方式保存;其各種運作量無變動者,得逐月填寫。前項紀錄表應經委員會審議後,由學術機構採網路傳輸方式於每年一…
  17. 行政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1條 學術機構運作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或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除廢棄、輸出外,其單一物質運作總量達分級運作量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訂定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經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二、依本法…
  18. 行政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2條 學術機構運作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及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者,應加入該物質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內組設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並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辦理。
  19. 行政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14條 學術機構收受之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或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其名稱、成分含量或數量,與運送表單所載內容不符者,學術機構應於收貨翌日起三個月內,向迄運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
  20.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5條 …輸入規定之限制:一、違禁品。二、毒品、槍砲、彈藥、刀械。三、毒性化學物質。四、事業廢棄物。五、放射性物品。六、未經檢疫合格之動植物或其產品。七、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八、存儲期間可能產生公害或環境污染之貨品。九、輸往…
  21.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6條 …已錄製之雷射影碟、影音光碟、數位影音光碟或其他視聽著作。八、毒性化學物質。九、半導體晶圓製造設備。十、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十一、氟及氯全鹵化之其他衍生物。十二、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物(貨)品。各目的事業主管…
  22. 行政海商法 第22條 …用契約所生之債務。三、救助報酬及共同海損分擔額。四、船舶運送毒性化學物質或油污所生損害之賠償。五、船舶運送核子物質或廢料發生核子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六、核能動力船舶所生核子損害之賠償。
  23.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處務規程 第6條 …事項如下:一、毒物與化學物質管理政策、法規之執行及督導。二、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評估、公告列管之研擬、執行及督導。三、環境用藥管理政策與法規之研擬、執行及督導。四、毒物與化學物質危害評估管理方法之研究、發展執行及督導。五、…
  24.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作業準則 第2條 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以下簡稱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應於事故發生後三日內,依第三條規定提報初步事故調查處理速報(以下簡稱速報);並於事故發生後十四…
  25.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3條 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運作人設置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之級別及人數,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單一物質製造、使用、貯存數量任一日達一萬公噸以上者,或每年達一百萬公噸以上者,應於製造、使用、貯存場所設置甲級、乙級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共…
  26.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所主管人員、負責人得兼任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一、運作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單一物質任一日在常溫、常壓狀態下液體數量在未滿十公噸、固體數量未滿三百公噸,得兼任乙級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二、兼任丙級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前項所稱其他…
  27.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投保責任保險辦法 第2條 製造、使用、貯存、運送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以下簡稱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總量達下列基準者,運作人應於運作前投保責任保險:┌──┬───────…
  28.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投保責任保險辦法 第3條 …額最高不超過損失金額百分之十。三、保險費:本保險之保險費依據毒性化學物質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運作風險逐案議定。
  29.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投保責任保險辦法 第4條 …額:新臺幣二百萬元。二、每一意外事故傷亡責任保險金額: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為新臺幣七千萬元;第一類、第二類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為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三、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保險金額: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30.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投保責任保險辦法 第7條 製造、使用、貯存、運送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者,應於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投保事宜。本辦法修正施行後公告之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應於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投保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