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風」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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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4條 …風設備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一、應具有防雨、防蟲作用之進風口,排風口及排風管道。二、排風管道應以不燃材料建造,管道應儘可能豎立並直通戶外。除頂部及一個排風口外,不得另設其他開口,一般居室及無窗居室之排風管有效斷面積不得小於…
  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01條 ….八公尺之位置,並應標註淺易之操作方法說明。四、排煙口如裝設排風機,應能隨排煙口之開啟而自動操作,其排風量不得小於每分鐘一二○立方公尺,並不得小於防煙區劃部份之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一立方公尺。五、排煙口、排煙風道(管)及…
  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91條 地下建築物設置於地盤面上之進、排風口、樓梯間出入口等類似設施,設置於人行道上時,該人行道應保持三公尺以上之淨寬。
  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19條 …地板面積在一、○○○平方公尺以上之樓層,應設置機械送風及機械排風;其樓地板面積在一、○○○平公尺以下之樓層,得視其地下使用單元之配置狀況,擇一設置機械送風及機械排風系統、機械送風及自然排風系統、或自然送風及機械排風系統。…
  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20條 …者每小時供給量得減為十五立方公尺以上。二、設置機械送風及機械排風者,平時之給氣量,應經常保持在排氣量之上。三、各地下使用單元應設置進風口或排風口,平時之給氣量並應大於排氣量。
  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94條 …層以上樓層之風管系統:(一)垂直風管在管道間上之直接送風口及排風口,或此垂直風管貫穿樓地板後之直接送回風口。(二)支管貫穿管道間與垂直主風管連接處。四、未設管道間之風管貫穿防火構造之樓地板處。五、以熔鍊或感溫裝置操作閘板…
  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95條 與風管連接備空氣進出風管之進風口、回風口、送風口及排風口等之位置及構造,應依左列規定:一、空氣中存有易燃氣體、棉絮、塵埃、煤煙及惡臭之處所,不得裝設新鮮空氣進風口及回風口。二、醫院、育幼院、養老院、學校、旅館、集合住宅、…
  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97條 …,其防火時效均不得小於一小時。五、鼓風機、單獨設置之送風機或排風機,應在適當位置裝置緊急開關,於緊急事故發生時能迅速停止操作。六、鼓風機風量每分鐘超過五六○立方公尺者,應依左列規定裝設感溫裝置,當溫度超過定格溫度時,該裝…
  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01條 機械通風應依實際情況,採用左列系統:一、機械送風及機械排風。二、機械送風及自然排風。三、自然送風及機械排風。
  1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03條 …施工編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之排除油煙設備、包括煙罩、排煙管、排風機及濾脂網等,均應依本節規定。
  1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07條 …款規定之瀝油槽及金屬容器。六、濾脂網之構造,不得減小排煙機之排風量,並不得減低前條第四款規定之風速。
  12.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94條 …列方式擇一設置,並於一小時內將藥劑排出:(一)採機械排放時,排風機為專用,且具有每小時五次之換氣量。但與其他設備之排氣裝置共用,無排放障礙者,得共用之。(二)採自然排放時,設有能開啟之開口部,其面向外氣部分(限防護區域自…
  13. 行政菸產製工廠設廠標準 第5條 …葉之倉庫應乾燥、清潔,具有良好密閉與通風性能,並具備除濕機及排風扇等設備,有效調節庫內溫溼度,以保持最適儲存條件。(二)與製程有關之化學物質應另存放於固定場所上鎖,並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九、廁所:(一)設置地點應防止污染水…
  14. 行政菸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 第5條 …葉之倉庫應乾燥、清潔,具有良好密閉與通風性能,並具備除濕機及排風扇等設備,有效調節庫內溫溼度,以保持最適儲存條件。(二)與製程有關之化學物質,應另存放於固定場所上鎖,並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九、廁所:(一)設置地點應防止污染…
  15.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78條 …內距主出風口適當距離處,另設平巷、斜坑或直井通地表機房,作為排風坑道;其長度應在五公尺至三十公尺間。三、煤礦應於主出風坑口或坑內近主出風坑口處,裝設爆風門或弱牆,作為釋壓坑道;其斷面積必須等於或大於排風坑道之斷面積。四、…
  16. 行政用戶配電場所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8條 …設施外之用途時,應依建築技術規則設置獨立之機械通風設備,並將排風管道由配電場所引出室外適當高度處裝置通風窗。(三)接地設施:每一配電場所應裝設接地至少兩處,並留適當長度之接地線,以便設備接地及測試之用,其接地電阻應符合本…
  17.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55條 …風,該通風之使用規定應以告示牌張貼於該等艙間外。三、進風口與排風口之佈置,應確使有足夠之空氣通入該空間,使該空間有足夠氧氣之安全工作環境。但在任何情況下,該通風系統之能量,應以該空間之總體積計,每小時換氣數不得低於三十次…
  18. 行政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67條 …甲板艙櫃通道上之高度為船寬三分之一或六公尺以上之較高處。2.排風口裝置於距通道六公尺以內,應位於前後通道六公尺以上高處。3.距任何起居艙及服務空間之開口或空氣吸入口十五公尺以上。4.裝置有經認可型式之高速排氣閥,能將揮發…
  19.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89條 …之貨物控制室內,其通風應採負壓型者。六、自氣體危險空間導出之排風管應向上排氣,其排氣位置在水平方向距起居艙空間、服務空間與控制站及其他氣體安全空間之通風進口與開口,至少應為十公尺。七、通風進口之佈置應將由任何通風排氣開口…
  20. 行政液化氣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01條 …適當之警報裝置以指示兩管間壓力降低。(二)該管路應裝置於機械排風管或管道內。在管或管道內外壁間之空氣空間內應裝有機械通風設備,其能量每小時至少換氣三十次,其佈置應使壓力保持低於大氣壓力。鼓風馬達應置於通風管或管道之外。通…
  21.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29條 …動或遙控操作。(三)撲滅導管內之固定式滅火裝置。(四)切斷抽排風機、擋火堰板及固定式滅火裝置之遙控裝置應設於接近廚房入口處。(五)用於清潔及檢查之開口位置應適當。十、所有通風系統之主進口與出口,應能自其所通風之空間以外關…
  22.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0條 …火源及裝備不應准予使用。(二)電力裝備與線路,如裝置於通風之排風導管內,應採核定型式適於在爆炸性汽油與空氣混合之處使用者,任何排風導管之出口,並應考慮及其他可能引燃之火源,裝置於安全位置。六、手提式滅火器(一)每一裝載車…
  23.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3條 …防設備有關規定外,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天窗、門、通風筒、煙囪排風開口及其他機艙空間開口之數量,應配合船舶通風與適當安全工作之需要減至最少。二、天窗應以鋼材構成,不得裝有玻璃板,並應具有適當裝置,俾火災發生時,煙能自被保護…
  24.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01條 …體引燃之火源者,不應准許。(四)電力裝備與線路,裝置於通風之排風導管內時,應採核定型式適於在爆炸性汽油與空氣混合之處使用者,任何排風導管之出口,並應考慮及其他可能引燃之火源,裝置於安全位置。(五)排水不應導入機艙或存有引…
  25.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10條 通風系統應符合左列規定:一、液貨泵室應以無火花型機械通風排風至露天甲板之安全地點,其能量應足以將可燃揮發氣體積聚之可能性減至最低。換氣次數應以該空間之總體積為準每小時至少二○次。通風導管之佈置應使空間之各部分均能有效通風…
  2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27條 雇主對乾燥設備及其附屬設備(含排氣裝置、排風導管等),應每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內面、外面及外部之棚櫃等有無損傷、變形或腐蝕。二、危險物之乾燥設備中,排出因乾燥產生之氣體、蒸氣或粉塵等之設備有無異常。三、使用…
  27. 行政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第15條 …營建業主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應於具有排放粒狀污染物之排氣井或排風口,設置旋風分離器、袋式集塵器或其他有效之集塵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