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建」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 / 2 頁- 行政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7條 …類公共工程重要案件之追蹤、協調及配合。(五)天然災害公共設施復建之經費審核。(六)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會議作業及其決議事項之追蹤管制。二、第二科:(一)行政院列管水利防洪、治山防災、能源開發、環境保護及工業等公共工程計畫年度…
-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處務規程 第7條 …查、檢測、監測與公路修建、改建工程之設計及審核。六、公路災害復建工程計畫之預算審核、施工考核、督導。七、年度養護預算之分配、審核及養路績效之考核。八、重大挖掘路面案件之審核及督導。九、公路植栽景觀之規劃、考核及協調。十、…
- 行政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務規程 第7條 …工通報與重建之個案管理規劃、推動及督導。六、職業災害勞工社會復建、職能復健與職業重建之規劃、推動及督導。七、其他有關職業災害勞工保護事項。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 第6條 …水土保持與治山防洪工程之設計及執行。四、山坡地土石災害處理與復建工程之設計及執行。五、治山防災、野溪治理、崩塌地處理、地滑整治、土石流防治、邊坡穩定等工程之設計及執行。六、工務處理事項之推動。七、其他有關水土保持治理事項…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南投分局辦事細則 第6條 …水土保持與治山防洪工程之設計及執行。四、山坡地土石災害處理與復建工程之設計及執行。五、治山防災、野溪治理、崩塌地處理、地滑整治、土石流防治、邊坡穩定等工程之設計及執行。六、工務處理事項之推動。七、其他有關水土保持治理事項…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辦事細則 第6條 …水土保持與治山防洪工程之設計及執行。四、山坡地土石災害處理與復建工程之設計及執行。五、治山防災、野溪治理、崩塌地處理、地滑整治、土石流防治、邊坡穩定等工程之設計及執行。六、工務處理事項之推動。七、其他有關水土保持治理事項…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辦事細則 第6條 …水土保持與治山防洪工程之設計及執行。四、山坡地土石災害處理與復建工程之設計及執行。五、治山防災、野溪治理、崩塌地處理、地滑整治、土石流防治、邊坡穩定等工程之設計及執行。六、工務處理事項之推動。七、其他有關水土保持治理事項…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東分局辦事細則 第6條 …水土保持與治山防洪工程之設計及執行。四、山坡地土石災害處理與復建工程之設計及執行。五、治山防災、野溪治理、崩塌地處理、地滑整治、土石流防治、邊坡穩定等工程之設計及執行。六、工務處理事項之推動。七、其他有關水土保持治理事項…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南分局辦事細則 第6條 …水土保持與治山防洪工程之設計及執行。四、山坡地土石災害處理與復建工程之設計及執行。五、治山防災、野溪治理、崩塌地處理、地滑整治、土石流防治、邊坡穩定等工程之設計及執行。六、工務處理事項之推動。七、其他有關水土保持治理事項…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辦事細則 第8條 …工程與品質之規劃、協調、推動及監督。八、農田水利設施天然災害復建工程之規劃、推動及監督。九、農業工程人力培訓與技術改進之調查、研究、策劃、監督及推動。十、其他有關農田水利建設事項。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事細則 第5條 …(二)養殖漁業工程計畫之推動及執行。(三)漁業工程諮詢、災害復建及品質督導。(四)其他有關漁業工程推動事項。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10條 …境改善工程之推動及配合協調。(五)農田水利設施天然災害搶修與復建工程之策劃、督導及推動。(六)農田水利工程用地徵收業務之協調及推動。(七)農田水利工程工務行政及工程品質之督導。(八)農田水利工程人力培訓與技術改進之調查、…
- 行政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2條 …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十六、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十七、農業保險貸款。十八、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十九、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
- 行政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19條 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之對象為天然災害發生後,經中央主管機關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規定公告之直轄市或縣(市),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該地區從事農業相關經營之農民組織及農企業,遭受農業損失者。…
- 行政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27條 …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及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屬資本支出。二、前款以外貸款屬資本支出,且單筆支出金額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借款人提出之憑證確能證明款項支付…
- 行政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第25條 貸款資金應於貸款核准後三個月內動用,並應用於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上所指定之用途。但借款人確有困難,得於期限屆滿前載明理由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延期動用貸款資金,每次延期動用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延期動用次數以二次為限。
-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事細則 第15-1條 …害陳情及公害糾紛之通報管制事項。(四)關於天然災害與災後環境復建(含飲用水水質抽驗及自來水事業災情通報)之協調及監督事項。(五)關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緊急措施、列管與整治之協調及監督事項。(六)關於清潔人員安全衛生及福利事…
- 行政九二一地震災區歷史建築補助獎勵辦法 第2條 …市政府完成登錄者。四、依九二一及一○二二地震災區私有歷史建築復建專案貸款實施要點核定者。五、其他因九二一震災受損而確具有歷史、文化保存價值者。
-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2條 …道加以疏通,並將土石運離河川使洪水暢洩不造成災害之措施。五、復建:指災害發生後,為復原重建公共設施,以恢復其原有功能,所作之處理措施。六、開口契約:指在一定期間內,數量不確定並以一定金額為上限之採購,以價格決標,視實際需…
-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4條 各級地方政府為辦理各項災害救助、緊急搶救及復建工程,應就所需經費建立書面及派員現勘等審查機制,並依審查結果動支災害準備金,或依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與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本移緩濟急原則,調整年度預算支應。
-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5條 …,或本移緩濟急原則調整年度預算,辦理各項災害救助、緊急搶救及復建等所需經費後,尚不足支應重大天然災害所需經費時,得就不足經費部分,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鄉(鎮、市)公所:報請縣政府協助。二、縣(市)政府:就其與所轄鄉(鎮、…
-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6條 …應依下列程序辦理:一、縣政府對於所轄鄉(鎮、市)公所所提災害復建經費,應派員進行複查確認。二、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指定單位為單一聯絡窗口,將當次災害復建經費總需求與依第四條規定動支災害準備金及調整年度預算移緩濟急之情形…
-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8條 …行政院對於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請求協助之災害救助、緊急搶救及復建等經費案件,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災害救助及緊急搶救等經費:由行政院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所需不足經費,按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審議核定之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復建…
-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9條 行政院為辦理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有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報復建經費之審議工作,得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召集中央政府相關主管機關組成專案審議小組(以下簡稱審議小組),統籌審議工作,並將審議結果彙總函報行政院核定。為利審議小組…
-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12條 …不足數額:一、調增撥補數額:(一)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報之復建經費經審議小組審議後行政院核定數占提報數之比率(以下簡稱核列比)超過百分之七十時,得調增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百分之五上限至百分之六。(二)直轄市或縣(市)…
-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13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報之復建經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依第四條規定本移緩濟急原則調整年度預算時,行政院得調減依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核算之復建經費應撥補數額,並改由各該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自籌財源支應:一、直轄市或縣(市)…
-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14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已獲核定撥補之各項復建工程,如有違反下列各款規定之一時,中央得取消核定該項復建工程之撥補經費:一、各項復建工程,應於行政院規定期限內完成發包作業及完工。但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同意展延…
-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15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就復建工程核定之內容及經費進行調整時,應在行政院核定總經費範圍內,依下列規定辦理,並於行政院規定期限內函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定,逾期不予受理:一、原未提報之新增工程案件或經審議小組成員抽查後刪除之…
-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16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各項復建工程,如因災情擴大等原因,致須在行政院核定復建經費之外追加撥補經費者,應依下列程序辦理:一、超出行政院原核定金額未達新臺幣一百萬元者,應報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查後,將審查結果逕復各該直…
-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17條 行政院核定撥補之災害救助、緊急搶救及復建等經費,以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為財源,如有不敷,以中央政府編列之災害準備金或另籌財源支應。前項核定之撥補經費,依下列原則辦理撥款作業:一、核定撥補之災害救助及緊急搶救等經費,應於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