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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9 頁-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5條 …爆炸物配購及運輸之發證事項。(七)爆炸物及其製造、販賣或使用工作場所與安全設施之監督檢查及採取緊急措施事項。(八)火藥庫之登記、發證及查核事項。(九)爆炸物管理員之遴用資格、發證及管理事項。(十)其他有關爆炸物之行政、管…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19條 …於火藥庫內。但當日需用之爆炸物,經指定專人看管,得暫時存放於工作場所之安全處。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第33條 主管機關為防止災害得隨時派員檢查爆炸物製造、販賣或使用之工作場所安全設施、考核爆炸物管理及使用人員,並得向有關人員查詢簿、冊、書、表等紀錄。受檢查單位及有關人員對於前項檢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第一項檢查人員於執行檢查…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應於爆破後十五分鐘始得撤離。五、暫存看管專人:看管暫時存放於工作場所安全處之爆炸物。六、爆破監督人員:指派並督導第一款至第五款人員執行職務及填寫退料單,並監督爆炸物提領至工地後之暫存、警戒、裝填、結線、導通試驗、逐孔清點…
-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爆破專業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 第9條 …炸物時,未以安全之方法處理。八、當日需用之爆炸物,未暫存放於工作場所之安全處或未指定專人看管。九、每日工作完成後,未填寫爆炸物退料單、退料單未簽名或簽名不實。十、領、退爆炸物同車裝載炸藥、火工製品或其他雜物。十一、爆破監…
- 行政礦場安全法 第15條 礦業權者為維持工作場所通風系統之完整及作業人員之安全出入,在採礦時,應於礦坑與地表間完成適當截面之入風井(坑)及出風井(坑)至少各一處,入風井(坑)與出風井(坑)並應有適當風道連絡。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條 …路與設備之裝設、施工、操作及潛在危險有足夠知識之人員,包括對工作場所內或附近會暴露於供電與通訊線路及設備之辨識能力。正在接受在職訓練及在此類訓練課程中之從業人員,依其訓練等級,證明其有能力安全完成工作,且在合格人員直接指…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9條 …料處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四)督導考核各供應廠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場所及辦公室環境衛生。(五)材料處各項費用之收支審核、帳務處理及記帳憑證製作,押標金與有價證券之收退、保管及登記。(六)材料處各項經、薪費及工程管理費審核、…
- 行政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40條 …道路兩旁附近燃燒物品,發生濃煙,妨礙行車視線。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四、利用道路放置拖車、貨櫃或動力機械。五、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六、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或其他類似之標識。七、疏縱或牽繫畜、禽或寵…
- 行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2條 …兩旁附近燃燒物品,發生濃煙,足以妨礙行車視線。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四、利用道路放置拖車、貨櫃或動力機械。五、興修房屋使用道路未經許可,或經許可超出限制。六、經主管機關許可挖掘道路而不依規定樹立警告標誌,或於事後未將障…
- 行政未滿十八歲及女性船員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第4條 …機關認定有害身體發育之工作。前項第一款有害物質散布之場所,指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之氣體、蒸氣或粉塵濃度,超過下列規定值者:一、鉛之規定值為○.○五(毫克/立方公尺)。二、汞之規定值為○.○二五(毫克/立方公尺)。三、鉻…
-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9條 …櫃集散站經營業應具備之基本設備如下:一、貨櫃儲放場、貨物裝卸工作場所、停車場、進出道路及辦公室等。二、自備機具及車輛規定如下。但本款機具得以相等能量及功能機具替代:(一)起重機:三十五噸以上一臺。(二)堆高機:五噸以上二…
- 行政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務規程 第13條 …、職業安全衛生之檢查。二、機械、設備及器具之檢查。三、危險性工作場所之審查及檢查。四、有害作業環境之檢查。五、勞工健康管理之檢查。六、職業災害檢查及勞工申訴之處理。七、勞動條件之檢查。八、職業災害預防之宣導及輔導。九、其…
- 行政工會法施行細則 第2條 …算會計,並得依法辦理工廠登記、公司登記、營業登記或商業登記之工作場所。前項所定有獨立人事、預算及會計,應符合下列要件:一、對於工作場所勞工具有人事進用或解職決定權。二、編列及執行預算。三、單獨設立會計單位,並有設帳計算盈…
- 行政勞動契約法 第23條 勞動報酬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外,應於其工作場所內行之。前項給付,不得在休假日或在娛樂場、旅館、酒店或其他販賣貨物之處所行之。
- 行政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56條 爭議行為期間,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維持工作場所安全及衛生設備之正常運轉。
-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五款規定之二個以上不同之雇主,其工作機會、工作時間、工作量、工作場所、工作報酬不固定者。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及第八款所稱自營作業者,指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
- 行政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5條 …因勞務管理上之必要,或在雇主之指揮監督下,從飯廳或集合地點赴工作場所途中或自工作現場返回事務所途中,為接受及返還作業器具,或受領工資等例行事務時,發生之事故。
- 行政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17條 …保險人於工作日之用餐時間中或為加班、值班,如雇主未規定必須於工作場所用餐,而為必要之外出用餐,於用餐往返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 行政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 第2條 …上之雇主,應依本準則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告及印發各受僱者。前項辦法,應明定雇主為性騷擾行為人時,受僱者或求職者除依事業單位內部管道申訴外,亦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 行政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 第4條 …施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實施防治性騷擾之教育訓練。二、頒布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書面聲明。三、規定處理性騷擾事件之申訴程序,並指定人員或單位負責。四、以保密方式處理申訴,並使申訴人免於遭受任何報復或其他不利之待遇。五、對調查…
- 行政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 第4-1條 受僱者於非雇主所能支配、管理之工作場所工作者,雇主應為工作環境性騷擾風險類型辨識、提供必要防護措施,並事前詳為告知受僱者。
- 行政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 第5條 …騷擾申訴之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並將相關資訊於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
- 行政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2條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等,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 行政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3條 雇主於工作場所設置之安全門及安全梯,夜間工作時間內不得上鎖,其通道不得堆置物品。
- 行政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4條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之出入口、樓梯、通道、安全門、安全梯、廁所及停車場等夜間工作可能前往之場所,應有適當之照明。
- 行政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5條 雇主應於工作場所設置停電或平常照明系統失效時使用之緊急照明系統。
- 行政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6條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主要人行道及有關安全門、安全梯,應有夜間足以辨識之明顯標示。
- 行政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7條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應使空氣充分流通,必要時,應以機械通風設備換氣。
- 行政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8條 雇主應於工作場所提供保全、守衛或電子監視裝備等必要之安全措施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