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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 2 頁- 行政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第7條 …器,於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時,須在海面上航行,並展示其船籍旗幟。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之管理辦法,由行政院定之。大陸船舶通行中華民國領海,除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辦理外,並應遵守本法之規定。
- 行政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第8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非屬無害通過︰一、對中華民國主權或領土完整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二、以武器進行操練或演習。三、蒐集情報,使中華民國防務或安全有受損害之虞者。四、影響中華民國防務或安全之宣傳行…
- 行政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第10條 中華民國政府基於國家利益或安全,得暫停外國船舶在領海特定海域內無害通過。前項特定海域之範圍及暫停無害通過之期間,由行政院公告之。
- 行政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第12條 …施或海洋資源受到破壞或預防海洋環境受到污染,得要求無害通過之外國船舶遵守一定之海道或分道通航制。前項一定之海道或分道通航制內容,由行政院訂定公告之。
- 行政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第13條 …海海域部份,中華民國政府可就下列各項或任何一項,制定關於管理外國船舶和航空器過境通行之法令︰一、維護航行安全及管理海上交通。二、防止、減少和控制環境可能受到之污染。三、禁止捕魚。四、防止及處罰違犯中華民國海關、財政、移民…
-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辦事細則 第7條 …業務之處理。六、違反航業法規規定及消費者保護案件之處理。七、外國船舶運送業在臺分支機構之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及監督管理。八、績優航商表揚之審核。九、航運條約或協定之處理。十、其他有關航務事務之處理。
-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外國船舶:指非依中華民國法律註冊登記或列管之船舶,包括民用船舶、軍用船舶、公務船、潛水艇及其他潛水器。二、船舶所有人:指船舶所有權人、承租人、經理人或營運人。三、有害物質:指依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
-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3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依本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停船或下錨後,應即通知當地航政主管機關。
-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4條 …水文之新增或變遷,致影響航行安全者,航政主管機關應隨時公告。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時,發現海上設備、設施、地形、水文之新增或變遷致影響航行安全者,船長應即個當地航政主管機關報告。
-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5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時,應遵守中華民國海洋污染防治法及其相關規定,避免造成污染。
-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6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應設置防止污染設備,並備置海洋污染防止證明書。
-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7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發生海難事故者,船長應即將下列事項,通知當地航政主管機關。一、案由。二、發生時間及地點。三、船舶資料,包括船名、國籍、船長、船舶所有人名稱、所在地及負責人姓名與住所。四、污染及災害情形。五、已採及…
-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8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發生沉船或擱淺事件,其船舶所有人應儘速清(移)除其沉沒或擱淺船舶、物質或漂流物,並依當地航政主管機關、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漁業主管機關通知辦理。
-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9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時,應將漁具妥為收藏,不得置入水中,並不得採捕水產動植物。前項行為之查察及取締,由海岸巡防機關執行,必要時,得會同漁業主管機關執行。
-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10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時,未經許可,不得進行海洋科學研究及水文測量活動。前項行為之查察及取締,由海岸巡防機關執行,必要時,得會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執行。
-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11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時,除中華民國電信法令另有規定外,未經許可,不得廣播或干擾中華民國通訊系統。前項作業之監督及管理,由交通部為之。
-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12條 …計抵達及離開之時間。四、航行路線。五、上一港口及目的港。前項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時,由原子能主管機關會同海岸巡防機關,全程監管。
-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13條 載運有害物質之外國船舶,欲通過中華民國領海者,應持有國際協定認可之證書,並檢附下列資料,於抵達之十日前,送達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通過:一、船名及國籍。二、載運物質、種類及數量。三、預計抵達及離開之時間。四、航…
-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1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暫停外國船舶在領海特定海域內無害通過:一、發生內亂戒嚴,須防止外力介入。二、與外國發生武裝衝突或敵對狀態。三、發生海上緊急危難。四、武器系統研發試驗。五、作戰演訓。六、建構國防機密工程。七、其他有關國…
- 行政海事報告規則 第7條 外國籍船舶依外國船舶運送業僱用中華民國船員辦法僱用我國船長、海員者,其海事報告之簽證依第五條之規定。
- 行政船員法 第85條 外國船舶運送業違反第二十五條規定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定期禁止在中華民國各港口入出港;其已僱用未經核准上船工作之中華民國船員應強制下船。
- 行政船務代理業管理規則 第13條 …具之保證書或具船舶總噸位合計五千以上之本國船舶運送業或曾代理外國船舶運送業,其營運船舶總噸位合計三萬以上,且具五年以上無不良紀錄之本國船務代理業者,出具經法院公證之保證書替代之。
- 行政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第5條 …之境外航運中心與大陸地區港口間、境外航運中心間之船舶,以下列外國船舶為限:一、外國船舶運送業所營運之外國船舶。二、中華民國船舶運送業所營運之外國船舶。三、大陸船舶運送業所營運之外國船舶。
- 行政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第6條 外國船舶運送或轉運大陸地區輸往第三地或第三地輸往大陸地區之貨物,經當地航政機關核准者,得直接航行於經指定之境外航運中心與大陸地區港口間、境外航運中心間。
- 行政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第7條 中華民國船舶運送業或在臺灣地區設有分公司之外國船舶運送業,經營境外航運中心業務,應具備申請書、營運計畫書、船舶一覽表、船期表及其他有關文書,向當地航政機關申請航線及業務許可後,始得營運。在臺灣地區未設有分公司之外國船舶運…
- 行政境外航運中心設置作業辦法 第8條 經許可直接航行於境外航運中心與大陸地區港口間之外國船舶,不得載運臺灣地區以大陸地區為目的地或大陸地區以臺灣地區為目的地之貨物。
- 行政貨櫃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6條 …權證明文件。五、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證明文件。六、主管機關核發之外國船舶運送業分公司許可證影本。外國籍船舶運送業申請經營港口貨櫃集散站業務者,除前項各款文件外,並應檢附商港經營事業機構簽訂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合約影本。
- 行政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25條 外國船舶得依法令規定航行於臺灣地區與香港或澳門間。但交通部於必要時得依航業法有關規定予以限制或禁止運送客貨。
- 行政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48條 …為限制或禁止之命令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外國船舶違反第二十五條所為限制或禁止之命令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定期禁止在中華民國各港口裝卸客貨或入出港。第一項及第二項之船舶為漁船者,其…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30條 外國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不得直接航行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港口、機場間;亦不得利用外國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經營經第三地區航行於包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港口、機場間之定期航線業務。前項船舶、民用航空器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