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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輻射建築物偵檢、建築管理、河川管理、水資源管理、集水區保育、地質調查、協助氣象觀測等相關輔助勤務。五、醫療役:擔任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國外、醫療資源缺乏區與相關衛生醫療單位等之醫療保健服務及防疫、稽查、公共衛生之管理等…
  2. 行政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第10條 …挖底面應與設計之管渠中心線及坡度一致,回填時應分層夯實,管溝地質鬆軟者,應加適當保固措施。
  3.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2條 …勢資料公開種類如下:一、風災、震災及火山災害:依氣象、水文、地質、地形、災害紀錄及其他相關基本資料,分析特定模擬區域內各處受自然環境等因素影響所潛藏易致災害機率或規模之預警資料。二、火災及爆炸災害:指下列場所之相關資料:…
  4. 行政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4條 …勢資料公開項目及公開機關如下:一、活動斷層分布圖: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二、土壤液化潛勢分布圖: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三、海嘯潛勢區域:內政部消防署。火山災害之災害潛勢資料公開項目為火山活動觀測,公開機關為經濟部中央地質…
  5. 行政海岸管理法 第23條 …水利主管機關應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考慮海象、氣象、地形、地質、地盤變動、侵蝕狀態、其他海岸狀況與因波力、設施重量、水壓、土壓、風壓、地震及漂流物等因素與衝擊,訂定海岸防護設施之規劃設計手冊。
  6. 行政海岸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測站及設施。前項海岸地區基本資料,包括海象、氣象、水文、海洋地質、海底地形、海岸侵蝕與淤積、地層下陷、海岸環境品質、海岸生態環境及其他海岸管理相關資訊。中央主管機關得商請有關機關新設第一項測站及相關設施,或於其既有測站及…
  7. 行政海岸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文化資產保護主管機關。(五)特殊自然地形地貌地區:自然地景、地質景觀主管機關。(六)生物多樣性資源豐富地區:生物多樣性主管機關。(七)地下水補注區:地下水補注主管機關。(八)經依法劃設之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及其他重要之…
  8.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自然生態資源、景觀、環境,與防治沖蝕、崩塌、地滑、土石流失等地質災害,及涵養水源等水土保育,依有關法規,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七、風景區:為維護自然景觀,改善國民康樂遊憩環境,依有關法規,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八、國家公園區…
  9. 行政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組織法 第2條 本館掌理下列事項:一、生物學、地質學、人類學標本與資料之蒐集、製作、研究、實驗及鑑定。二、自然科學教育之研究、規劃、推廣、輔導與有關出版品之編纂、印製及發行。三、自然科學展示主題與劇場節目之規劃、設計、製作、儀器操作、保…
  10. 行政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4條 本館設下列組、室、中心:一、生物學組。二、地質學組。三、人類學組。四、科學教育組,分二科辦事。五、展示組,分二科辦事。六、營運典藏與資訊組,分四科辦事。七、秘書室,分三科辦事。八、人事室。九、政風室。十、主計室。十一、自…
  11. 行政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6條 地質學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地質學標本與資料之蒐集、保存、購置、管理、研究及鑑定,並提供國內外專家學者之核對及研究。二、地質學調查研究計畫及學術研究活動之執行。三、其他有關地質學事項。
  12. 行政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處務規程 第15條 …教育與生物多樣性維護之教學活動規劃及研究。二、各園區珍貴特殊地質資產、地震遺址之保存與教學活動、學術研究計畫、學術研究活動之擬訂及規劃。三、地球科學、地震知識與生命教育推廣活動計畫之研擬及執行。四、各園區特展、紀念活動、…
  13. 行政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組織條例 第1條 經濟部為辦理全國地質礦產調查及研究,設中央地質調查所。
  14. 行政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組織條例 第2條 本所掌理左列事項:一、地質調查及各類地質圖之編製事項。二、各種基本地質科學之研究事項。三、工程地質、地下水地質及各種應用地質之調查、研究與服務事項。四、國內外能源及礦產資源之調查與探勘、開發之協助事項。五、各種天然地變發…
  15. 行政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組織條例 第8條 …所定各職稱人員,其職位之職系,依公務職位分類法及職系說明書就地質、採礦工程、土木工程、測量、物理、化學、冶金、機械工程、石油開採工程、一般行政管理、人事行政、文書、事務管理、會計、統計及其他有關職系選用之。
  16. 行政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組織條例 第10條 本所得以合約方式接受委託,承辦有關地質調查及專案研究工作。
  17. 行政經濟部組織法 第14條 經濟部設中央地質調查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18.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6條 …工程監造事項。四、工程施工技術之研究及改進事項。五、工程施工地質研判及分析等事項。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9. 行政經濟部處務規程 第6條 …業之規劃、管理、輔導、監督及統籌配合事項。三、關於礦產資源之地質調查、探勘及土石資源調查之監督事項。四、關於國際礦業組織之聯繫及礦業技術合作事項。五、關於礦業權之設定、變更、抵押與撤銷及礦區保留事項。六、關於礦業之登記、…
  20. 行政地質災害委託調查及鑑定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地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1. 行政地質災害委託調查及鑑定辦法 第2條 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有地質災害發生徵兆時,或於地質災害發生後,得委託下列對象為地質災害之調查及鑑定:一、由應用地質技師、大地工程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採礦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水土保持技師或依技師法規定得執行地質…
  22. 行政地質災害委託調查及鑑定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地質災害須為緊急之調查及鑑定,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一百零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者,其受委託者之資格條件仍應符合前條規定。
  23. 行政地質災害委託調查及鑑定辦法 第4條 受託調查及鑑定地質災害,應撰寫地質災害調查及鑑定報告,並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受委託者基本資料。二、調查及鑑定區域範圍。三、地質災害現地調查:(一)地質調查之項目、內容、方法及技術等。(二)地質調查之結果及相關圖說。四、地…
  24. 行政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地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5. 行政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 第2條 具有特殊地質景觀、地質環境或有發生地質災害之虞之地質敏感區,包括以下各類:一、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二、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三、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四、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地質敏感區。
  26. 行政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 第3條 地質遺跡指在地球演化過程中,各種地質作用之產物。地質遺跡分布區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劃定者為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一、有特殊地質意義。二、有教學或科學研究價值。三、有觀賞價值。四、有獨特性或稀有性。
  27. 行政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 第4條 …地區,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劃定者為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一、為多層地下水層之共同補注區。二、補注之地下水體可做為區域性供水之重要水源。
  28. 行政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 第5條 …斷層錯動或地表破裂影響範圍,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劃定者為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
  29. 行政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 第6條 …周圍受山崩或地滑影響範圍,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劃定者為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
  30. 行政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 第7條 地質敏感區之劃定、變更或廢止,應由中央主管機關研提計畫書。計畫書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於網際網路公開展示三十日,並知會地質敏感區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示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中央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