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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改建基金對原眷戶承購依本條例興建之住宅或依第十九條第五項購置主管機關選定之政府興建住宅、國民住宅或依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興建之眷宅而依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項應自行負擔部分,或自願領取輔助購宅款而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政院備查。前項改建計畫,應包含改建起迄時間、改建方式以及輔助原眷戶購宅方法、違占建戶處理措施。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為配合眷村改建,原眷戶應於主管機關公告期間內搬遷,未於期限內主動搬遷者,視為不同意改建,由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處理。前項原眷戶一次搬遷者,發給每戶新台幣一萬元搬遷補助費;就地改建,或配合地方政府舉辦公共工程拆遷…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原眷戶於國軍老舊眷村內自行增建之房屋,由主管機關按拆除時當地地方政府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標準,予以補償,其補償坪數計算方式如下:一、現有房屋總坪數(含原公配眷舍坪數與自行增建坪數),減去原公配眷舍坪數與輔助購宅坪型,等於…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政府或需地機關撥交主管機關,作為改建基金。前項拆遷範圍內之原眷戶,由主管機關依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規定辦理拆遷補償;違占建戶,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需地機關,依規定辦理。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19條 原眷戶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於規劃改建基地房屋建造完成前,自願領取輔助購宅款後搬遷者,應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定後發給,其與實際房屋建造完成當期決算之價格發生差異時,不予追加減。前項輔助購宅款,其數額應於主管機關…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原眷戶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同意改建者,應於主管機關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為之,並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認證。原眷戶未達三分之二同意改建之眷村,不辦理改建,於本條例廢止後,依國有財產法有關規定辦理。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撥用價款及地上物補償金。七、有關眷村改建之捐贈收入。八、貸放原眷戶自備款利息收入。九、其他有關收入。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土地開發計畫經費。三、有關基金管理及總務支出。四、改建基地內原眷戶搬遷費、房租補助費及地上物拆除費、違占建戶拆遷、補償、訴訟、強制執行費用支出。五、融資貸款利息支出。六、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輔助購宅款補助支…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3條 …依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所定各款方式興建之住宅,於配售規劃圈內原眷戶及價售違占建戶後,所剩餘之住宅及基地。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8條 …情形之一,不得提出申請承購零星餘戶:一、經核定辦理改建之眷村原眷戶、權益承受人及存證有案之違占建戶。二、已獲國防部或所屬機關(構)輔導核配或承購改建眷宅者。但原以專案提估或促銷價承購者,不在此限。三、曾辦理華夏專案輔導貸…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10條 …,放棄承購者,亦同。參與價售之承購人如為核定不辦理改建之眷村原眷戶,應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完成後二個月內,將原配住眷舍或撥地自建之房屋與基地,於辦理斷水、電及戶籍遷出後點還國防部,並由國防部通知列管單位註銷眷舍居住憑證或公文…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配售坪型辦法 第2條 …括共同使用部分及陽台面積,區分如下:一、三十四坪型配售將官級原眷戶。二、三十坪型配售校官級原眷戶。三、二十八坪型配售尉官、士官級原眷戶。四、二十六坪型價售違占建戶。五、十二坪型依前四款對象,其屬鰥寡無依者申請配(價)售之…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配售坪型辦法 第4條 原眷戶屬尉官、士官級或校官級者,得申請自費增購上一級坪型住宅,增坪所需費用由原眷戶自行負擔,改建基金不予輔(補)助及優惠貸款。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1條 為加速更新國軍老舊眷村,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興建住宅照顧原眷戶、中低收入戶及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保存眷村文化,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並改善都市景觀,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3條 …供土地由眷戶自費興建者。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本條例所稱原眷戶,係指領有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權責機關核發之國軍眷舍居住憑證或公文書之國軍老舊眷村住戶。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5條 原眷戶享有承購依本條例興建之住宅及由政府給與輔助購宅款之權益。原眷戶死亡者,由配偶優先承受其權益;原眷戶與配偶均死亡者,由其子女承受其權益,餘均不得承受其權益。前項子女人數在二人以上者,應於原眷戶與配偶均死亡之日起六個月…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9條 …政院核定眷村土地當期公告土地現值作價之收入編列;歲出之編列除原眷戶之輔助購宅款外,其餘部分為改建基金。前項歲出部分所列原眷戶之輔助購宅款在未支用前,得移作改建基金週轉之用。行政院核定之國軍老舊眷村土地權屬為直轄市有、縣(…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11條 …發公司合作經營、處分及管理。五、辦理標售或處分。六、未達全體原眷戶三分之二同意改建,經主管機關核定不辦理改建之眷村,得依都市更新條例之規定辦理都市更新。前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實施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依第四條…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12條 第四條第二項之土地,除配售與原眷戶、價售與第二十三條之違占建戶、第十六條之中低收入戶及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者,依房屋建造完成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計價外,其餘土地應以專案提估方式計價。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13條 …撥用價款及地上物補償金。七、有關眷村改建之捐贈收入。八、貸放原眷戶自備款利息收入。九、其他有關收入。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14條 …土地開發計畫經費。三、有關基金管理及總務支出。四、改建基地內原眷戶搬遷費、房租補助費及地上物拆除費、違占建戶拆遷、補償、訴訟、強制執行費用支出。五、融資貸款利息支出。六、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輔助購宅款補助支出。七、輔助原…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16條 興建住宅社區配售原眷戶以一戶為限。每戶配售之坪型以原眷戶現任或退伍時之職缺編階為準;並得價售與第二十三條之違占建戶及中低收入戶;如有零星餘戶由主管機關處理之。前項價售中低收入戶之住宅,得由主管機關洽請直轄市、縣(市)國民…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20條 原眷戶可獲之輔助購宅款,以各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同期改建之國軍老舊眷村土地,依國有土地可計價公告土地現值總額百分之六十九點三為分配總額,並按其原眷戶數、住宅興建成本及配售坪型計算之。分配總額達房地總價以上者,原眷戶無須…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21條 原眷戶放棄承購改建之住宅,自願領取前條之輔助購宅款後搬遷者,從其意願。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21-1條 依第二十二條規劃改建之眷村,其原眷戶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改建,並因身心障礙、貧病之特殊需要者,經依第二十一條自願領取輔助購宅款時,主管機關得發給之。前項特殊需要及發給作業規定,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22條 規劃改建之眷村,其原眷戶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改建者,對不同意改建之眷戶,主管機關得逕行註銷其眷舍居住憑證及原眷戶權益,收回該房地,並得移送管轄之地方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原眷戶未逾三分之二同意改建之眷村,應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22-1條 依前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註銷眷舍居住憑證及原眷戶權益之眷戶,於強制執行完畢前,經主管機關以書面通知之日起六個月內,自行配合騰空點還房地者,按點還時當地地方政府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標準,由改建基金予以補償,最高不得超過其原…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26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軍眷住宅,其使用人不具原眷戶身分而領有房屋所有權狀者,比照原眷戶規定辦理之。
-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第28條 …辦理。但已報行政院核定改建之眷村,其土地計價標準如下:一、有原眷戶原地改建眷村,以房屋建造完成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計繳地價。二、空置及分期規劃建宅眷地與已核定遷村尚未騰空之眷地,其土地價款一次繳清者,按繳款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