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名贊助」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2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1. 行政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2條 …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二、冠名贊助:指於節目名稱冠以贊助者之產品、服務、事業、機關(構)、團體、個人之名稱、標識、商標、品牌或相關附屬圖案。三、運動賽事節目:指以各種運動競技為內容之節目…
  2. 行政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2條 電視事業播送之新聞節目不得接受贊助及冠名贊助。但提供新聞節目棚內播報之道具、主播及主持人梳化粧等贊助不在此限。兒童節目不得接受冠名贊助。電視事業於每日晚間七時至十一時播送之非本國自製節目,不得接受冠名贊助。
  3. 行政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3條 …關(構)、團體、個人之名稱、標識、商標、品牌或相關附屬圖案為冠名贊助:一、菸品。二、跨國境婚姻媒合。三、法令禁止販賣或交易之商品或服務。四、政黨、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擬參選人或候選人。五、公民投票案。六、其他法令禁止為廣告…
  4. 行政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4條 電視事業於節目接受贊助或冠名贊助,不得有下列之行為:一、介入節目內容編輯。二、影響視聽眾權益。
  5. 行政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5條 電視事業於節目接受冠名贊助,該節目名稱冠以贊助者之產品、服務、事業、機關(構)、團體、個人之名稱、標識、商標、品牌或相關附屬圖案,其大小不得超過頻道事業之標識。電視事業於運動賽事或藝文活動節目畫面中,得出現贊助者之產品、…
  6. 行政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6條 電視事業於節目接受贊助或冠名贊助,應於該節目播送前或後明顯揭露贊助事業、機關(構)、團體或個人之名稱或商標,其揭露不計入廣告時間。前項揭露贊助者之訊息,不得含有廣告內容,且其時間不得超過二十秒。電視事業未於節目播送前或後…
  7. 行政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7條 電視事業於節目接受贊助或冠名贊助,除依第十五條及前條第一項規定者外,不得於節目中呈現贊助者之相關訊息。
  8.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2條 …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廣播事業:指經營廣播電臺之事業。二、冠名贊助:指於節目名稱冠以贊助者之產品、服務、事業、機關(構)、團體、個人之名稱、品牌。三、新聞節目:指以事實為基礎之新聞報導、評論或其他形式之節目。四、新聞報…
  9.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3條 廣播事業播送之新聞節目不得接受贊助及冠名贊助。兒童節目不得接受冠名贊助。
  10.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4條 …服務。四、其他法令禁止為廣告。廣播節目不得以下列商品或服務為冠名贊助:一、菸品。二、跨國境婚姻媒合。三、法令禁止販賣或交易之商品或服務。四、其他法令禁止為廣告者。
  11.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5條 廣播事業接受贊助或冠名贊助,不得有下列之行為:一、介入節目內容編輯。二、影響聽眾權益。
  12. 行政廣播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16條 廣播事業於節目接受贊助或冠名贊助,應於該節目播送前、後明顯揭露贊助事業、機關(構)、團體或個人之名稱或商標,其揭露不計入廣告時間。前項揭露贊助者之訊息,不得含有廣告內容,且其時間不得超過四十五秒。廣播事業未於節目播送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