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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防部主計局組織法 第2條 …管理之規劃及督導。六、主計電子處理資料業務之規劃及督導。七、主計人員訓練及經歷管理。八、主計機構(單位)、部隊與人員設置之規劃及督導。九、其他主計事項。
  2. 行政國防部主計局處務規程 第7條 …合。六、國軍主計機構(單位)、部隊及人員編制之審議。七、國軍主計人員經歷管理、教育訓練政策之擬訂及督導。八、本局與所屬機構、部隊施政計畫、中、長期發展計畫之核議及督導。九、本局與所屬機構、部隊綜合性業務之執行及督導。十、…
  3. 行政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第15條 …及研究發展。三、主計電子處理資料業務之督導、管制及執行。四、主計人員訓練及經歷管理。五、主計單位、人員設置之管制。六、本部各項預算審核簽證、出納之執行。七、其他有關歲計、會計、統計及內部審核業務。
  4. 行政國防部軍醫局處務規程 第8條 主計室掌理事項如下:一、本局與所屬機構主計人員任職之管制。二、本局與所屬機構年度施政計畫與預算之編審、分配、管制及執行。三、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會計事務處理及作業規定之研擬。四、本局與所屬機構附屬單位概(預…
  5.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辦事細則 第15條 …查。九、統計資料之管理、提供、發布及統計書刊之編印。十、辦理主計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十一、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6.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11條 …公務統計資料之管理、提供與發布及業務統計報表之彙辦。六、辦理主計人員之人事管理事項。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7. 行政農田水利會年度決算編制辦法 第7條 …支用。其已發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無論本年度或以前年度,經主辦主計人員詳加審核後,農田水利會應於次年一月十日截止支付。
  8. 行政農田水利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11條 …會印鑑管理,應達到內部控制目的,各項存款及支票應由會長、主辦主計人員及主辦出納人員共同具名簽章,並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分別保管。
  9. 行政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主任委員移交,主辦主計人員,應將任內收支帳目截至交代日止逐項結總,並編製各項會計報告,移交新任接收。
  10. 行政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第4條 本條例所稱主計人員,指辦理歲計、會計、統計業務之人員。主計人員分為主辦人員及佐理人員。中央主計機關之主計官及各機關綜理歲計、會計或統計業務之人員為主辦人員,餘為佐理人員。
  11. 行政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第6條 …第二項定其主辦人員職稱及置副主管。該統計單位之主計員額編制及主計人員管理事項,應循主計系統管理,並於其組織法規明定。各機關未設統計單位者,統計業務由各該機關主計機構辦理。
  12. 行政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第8條 …構辦理;其預算執行規模及預算員額數,得併入該上級機關合併計算主計人員員額之設置人數。二、中央政府四級各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二級各機關,且其業務單位主管之職務列等為薦任第八職等以下者,得置專責主計人員辦理,定其職…
  13. 行政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第9條 各機關主計機構之名稱,應訂入各該機關組織法規。各機關主計人員職務之列等,依各機關組織法規或所適用之職務列等表規定辦理;主辦人員職務之列等宜與各該機關一級業務單位主管之職務列等維持適度衡平。
  14. 行政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第24條 各級主計人員之任免遷調,除一級主計機構主辦人員,由中央主計機關辦理外,餘由各該管或其上級機關主計機構層報中央主計機關核辦。但得視實際需要,分官等、職等授權核辦;其辦法,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各級主計人員任免遷調,應於發布時…
  15. 行政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第25條 公營事業機構主計人員,按其關於歲計、會計、統計之資歷任用,並應分別適用其所在公營事業機構之任用法規,不得選擇任用制度。現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銓敘審定之主計人員,因職期輪調交通事業機構且未具相當資位任用資格者,或職期輪調交通…
  16. 行政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第27條 各級主計人員之俸給、考績(成)、資遣、退休、撫卹及平時考核、獎懲,分別適用有關法規;其辦理程序,依主計人事系統辦理。但主計人員考績(成)之辦理,應由各一級主計機構組成之考績委員會初核,主計機構主辦人員覆核,經由中央主計機…
  17. 行政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第28條 各級主計人員之訓練、進修,由中央主計機關統籌策劃辦理。各一級主計機構得因業務需要,自行辦理在職訓練、進修,並報請中央主計機關核備。
  18. 行政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第32條 各級主計人員之俸給,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分別比照所在機關所定俸給標準定之。
  19. 行政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立者,原機關(構)現有編制內依公務人員相關任用法律任用、派用主計人員於機關(構)改制之日隨同移轉行政法人繼續任用者,其繼續任用之主計職務及年資。
  20. 行政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經主計系統指派兼任各機關主辦主計職務或兼辦各機關主計業務之非主計人員,於擬任各機關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七職等主辦主計職務時,其兼任(辦)情形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採計其兼任(辦)年資為本條例第二十條第四款規定之主計職務年資:…
  21. 行政行政院主計總處處務規程 第20條 …常設性任務編組,其內部組設及主管權責,另以設置要點定之:一、主計人員訓練中心:辦理全國主計人員訓練業務,置執行長一人,由適當人員擔任。二、法規會:辦理總處法制業務,置執行秘書一人,由適當人員擔任。三、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
  22. 行政會計法 第2條 各下級政府主計機關(無主計機關者,其最高主計人員),關於會計事務,應受該管上級政府主計機關之監督與指導。
  23. 行政會計法 第39條 會計科目名稱經規定後,非經各該政府主計機關或其負責主計人員之核定,不得變更。前項變更會計科目之核定,應通知該管審計機關。
  24. 行政主計人員獎懲辦法 第2條 主計人員辦理主計業務之獎懲,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主計人員辦理非主計業務之獎懲,另依其他有關獎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辦法。
  25. 行政主計人員獎懲辦法 第5條 主計人員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視其情節嘉獎一次或二次:一、對本機關財務管理,提供改進意見,並經採行。二、對本機關會計制度實施,提供改進意見,並經採行。三、全年內執行內部審核事項,均依規定辦理,圓滿完成任務。四、對本機關統計工…
  26. 行政主計人員獎懲辦法 第6條 主計人員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視其情節記功一次或二次:一、對歲計、會計、統計制度研究發展,提出具體改進意見,並經採納。二、對增進本機關財務效能,提出具體建議,經核准施行,確具成效,並有事證。三、對減少本機關不經濟支出,有重大…
  27. 行政主計人員獎懲辦法 第7條 主計人員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記一大功:一、對歲計、會計、統計制度研究發展具有創見,並提出具體改進計畫,經採納施行,著有實效。二、對歲計、會計、統計理論或實務潛心研究,撰有論著,經刊布獲學術界公認具有價值。三、對本機關主計業…
  28. 行政主計人員獎懲辦法 第8條 主計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視情節申誡一次或二次:一、年度概算、預算編製,無故未依規定期限送達,逾五日以上九日以內,或內容有錯誤。二、年度決算或半年結算報告未依規定期限送達,逾五日以上九日以內,或內容有錯誤。三、全年度各…
  29. 行政主計人員獎懲辦法 第9條 主計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視情節記過一次或二次:一、年度概算、預算之編製,無故未依規定期限送達,逾十日以上,或內容有重大錯誤。二、年度決算未依規定期限送達,逾十日以上,或內容有重大錯誤。三、全年度各月份會計報告,其中連…
  30. 行政主計人員獎懲辦法 第10條 主計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記一大過:一、處理會計業務有明顯違法或嚴重失職,致公款遭受重大損失。二、對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未依法提出異議、拒絕或報告,致滋生嚴重弊端。三、對主管或承辦之歲計、會計、統計業務,不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