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人員獎懲辦法 第2條 法規:主計人員獎懲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主計人事目 第2條 主計人員辦理主計業務之獎懲,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主計人員辦理非主計業務之獎懲,另依其他有關獎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