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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5 / 96 頁- 行政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宣揚具有美學、歷史、教育及文明意義之文物,辦理出版品發行、複製、仿製文物、文化創意產品、藝術紀念品之開發與銷售、文物收購及相關業務推動,特設置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 行政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發行各類出版品、開發各項文化創意產品及藝術紀念品之銷售收入。三、複製、仿製文物之銷售收入。四、受贈收入。五、本基金之孳息收入。六、其他有關收入。
- 行政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發行各類出版品、開發各項文化創意產品及藝術紀念品之支出。二、複製、仿製文物之支出。三、收購文物支出。四、依外界捐贈之指定用途辦理本院典藏文物之研究、修護、出版、學術相關活動、教育推廣、藝文活動、國內…
- 行政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8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一、本基金發行各類出版品、開發文物複製、仿製品、各項文化創意產品及藝術紀念品計畫之審議。二、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三、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四、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五、本基金重要規章之…
- 行政中央銀行對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所定辦法 第3條 …九條第三項第六款得為之其他投資,其項目如下:一、公營事業機構發行之新臺幣或外幣計價之無擔保公司債,且該發行公司之信用評等,經中華信用評等公司評定,長期信用評等達twA+等級以上;或其他國際知名信用評等公司相當等級以上。二…
- 行政中央銀行委託臺灣銀行經理新臺幣發行附隨業務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中央銀行發行新台幣辦法第三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中央銀行委託臺灣銀行經理新臺幣發行附隨業務辦法 第2條 中央銀行(以下簡稱本行)委託臺灣銀行經理新台幣發行附隨業務,依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中央銀行委託臺灣銀行經理新臺幣發行附隨業務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新台幣發行附隨業務,指因新台幣之發行附隨而生之券幣收付、運送、調節供需及整理回籠券等業務。
- 行政中央銀行委託臺灣銀行經理新臺幣發行附隨業務辦法 第4條 臺灣銀行為經理新台幣發行附隨業務,得在各地設立券幣發庫。券幣發庫之設立、裁撤須經本行核准。
- 行政中央銀行委託臺灣銀行經理新臺幣發行附隨業務辦法 第5條 臺灣銀行經理新台幣發行附隨業務,應接受本行之指揮與監督。
- 行政中央銀行委託臺灣銀行經理新臺幣發行附隨業務辦法 第6條 臺灣銀行經理新台幣發行附隨業務所生之費用,由本行負擔。
- 行政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 第1條 中央銀行(以下簡稱本行)為依中央銀行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發行中華民國貨幣,特訂定本辦法。
- 行政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 第3條 本行於必要時,得委託適當之銀行經理新臺幣發行業務相關事宜;其辦法,由本行定之。
- 行政廣播電視法 第5-1條 …親投資同一廣播、電視事業者,其持有之股份,合計不得逾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本法修正施行前,廣播、電視事業有不符前項情形者,應自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二年內改正。政府、政黨、政黨黨務工作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擔任廣播、…
- 行政金融機構處理偽造變造仿造新臺幣券幣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二聯交持有人收執,第三聯連同偽(變)造、仿造券幣寄送中央銀行發行局集中處理。中央銀行發行局收訖後應逐期列印回執聯單,寄還原送繳之金融機構備查。
- 行政金融機構處理偽造變造仿造新臺幣券幣辦法 第4條 …變)造、仿造券幣,得於每月終了五日內,彙集一次,送交中央銀行發行局處理。
- 行政金融機構處理偽造變造仿造新臺幣券幣辦法 第5條 中央銀行發行局於收到各金融機構送來之偽(變)造、仿造券幣後編號登記,凡屬新出現之偽(變)造、仿造券幣版式,應即函請警政機關偵辦。
- 行政金融機構處理偽造變造仿造新臺幣券幣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中央銀行發行局及台灣銀行為應業務需要得保留每種版式之偽(變)造、仿造券幣樣張(枚),建卡列管備查(卡片格式如附件三),多餘之偽造券幣由中央銀行發行局保管,保管期限為五年,逾五年後辦理銷燬,並彙列銷燬證明表(格式如附件四)…
- 行政金融機構處理偽造變造仿造新臺幣券幣辦法 第7條 中央銀行發行局辦理偽(變)造、仿造券幣銷燬時,應函請全國銀行公會及台灣銀行派員會同辦理,並將銷燬證明表影印分送會辦單位存查。
- 行政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 第3條 …設立中之股份有限公司,且外國人直接持有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二)依法設立或設立中之財團法人。二、經營境外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事業(以下簡稱境外直播衛星事業),以依法設立之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
- 行政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一者:一、事業持有他事業有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超過他事業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半數。二、事業直接或間接控制他事業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三、二事業間,有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或第四款所定情形,而致一事業對另一…
- 行政號碼可攜服務管理辦法 第33條 …長或有百分之十(含)以上相同之董事。四、不得與任一經營者之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之半數(含)以上相同之股東或出資者。五、管理者之任一持有百分之十(含)以上股份之股東、董事、或工作人員不得同時持有任一經營者百分…
- 行政電信號碼管理辦法 第22條 …分之十以上相同之董事。三、受委託管理者不得與任一電信事業之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之半數以上相同之股東或出資者。四、受委託管理者任一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股份之股東、董事、或工作人員不得同時持有任一電信事業百分之十以…
-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6條 …最低實收資本額與股東人數達一定之金額及人數者,應辦理股票公開發行。前項之一定金額及人數,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25條 …規定視為電信事業者,應依主管機關公告所定之格式及方式,申報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達一定比率之變動情形。前項之一定比率,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電信管理法 第79條 …辦理電信事業之登記。二、違反第六條第五項規定,未辦理股票公開發行。三、違反第八條第四項規定,未優先處理緊急或必要通信。四、違反第九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未保存通信紀錄及帳務紀錄一定期間或未予保密。五、違反第九條第一項後段規定…
- 行政原子能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8條 …文件上,載明其為信託財產之意旨;為股票或公司債券者,並應通知發行公司。以宣言設立之信託,其信託財產為受託人自有之應登記或註冊之財產權或有價證券者,受託人依前條第二項規定對公眾為宣言後,應依前項規定辦理信託登記或公示。
-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5條 經營者之股東人數達二百人以上者,應於設立登記或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後三個月內向證券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公開發行。經營者依股東會決議減少資本或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行為,應於股東會決議次日起二十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第9條 …:一、申請人持有他申請人有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超過他申請人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半數以上。二、申請人與他申請人之董事有半數以上相同。三、申請人與他申請人之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有半數以上為相同之股…
- 行政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會計制度及其標準程式準則 第12條 …流量表,及其附註或附表,並應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