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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5 / 174 頁-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74條 …保護措施,必要時藉突波避雷器搭配可熔元件予以保護。於雷擊頻繁地區等嚴重情況下,須採用額外裝置之保護設備,例如輔助避雷器、洩流線圈、中和變壓器或隔離裝置等。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8條 …者,以導線最高正常運轉溫度為準之無風位移。三、若線路經過下雪地區,且前二款之對地基本垂直間隔係由支吊線及導線著冰條件決定者,應另考慮前二款所規定溫度下無荷重支吊線及導線弛度與攝氏零度無風位移,厚度六毫米,比重○.九之等效…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56條 …適用於其他不需以特級或一級強度建設之處及高低壓線之設施於空曠地區者。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66條 …之種類及適用範圍規定如下:一、甲種風壓荷重:適用於一般不下雪地區之線路,其構件每平方公尺投影面所受風壓如附表一六六~一及附表一六六~二所示,其計算方式如下:(一)鐵塔線路:如附表一六六~一所示,係以基準速度壓計算所得。(…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04條 …若無相關規定,此比值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但專供大氣污染嚴重地區使用之礙子,其比值可提高至不超過百分之八十。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20條 …穩定之土壤,例如爛泥、潛動性之土壤或高腐蝕性土壤。若需於前述地區敷設管路,應使其潛動或遭受腐蝕程度降至最低。若潛動及遭受腐蝕同時發生時,兩者之影響程度均應降至最低。三、公路及街道:若管路須縱向敷設於道路之下方時,應依道路…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26條 …產生之最大剪力及彎曲力矩。前項荷重之計算規定如下:一、在道路地區,動荷重應包括圖二二六~一上所示之活動曳引式半拖車重量。車輛之車輪加於路面之荷重如圖二二六~二所示。二、非承受車輛荷重之構造物設計,其動荷重不得小於十四.五…
-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65條 …得小於附表二六五規定:(一)在霜凍狀況下會損壞電纜或導線管之地區,得採比附表二六五所示值較深之埋設深度。(二)所提供之輔助機械保護措施,若足以保護電纜或導線管,避免遭受預期之地表面使用狀況,所導致之損害者,得採比附表二六…
-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10條 …醫療器材管理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規定;其設備安裝地點位於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及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位於非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規定。生技醫藥公司依第六條規定申請核發完成證明…
- 行政營運總部認定辦法 第2條 …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四、其國外關係企業至少於一個境外國家或地區設立登記,且具實質營運活動。五、其國外關係企業之年營業收入淨額,合計達新臺幣五千萬元。六、應至少掌控下列十項營運範圍中之三項:(一)經營策略訂定。(二)智慧…
- 行政生技醫藥公司研究與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6條 生技醫藥公司在臺灣地區以外設立之固定營業場所,或總機構在臺灣地區以外之公司於臺灣地區設立之固定營業場所,其發生之研究與發展之支出,不得適用本辦法。前項所稱固定營業場所,指所得稅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管理處、分支機構、事務所、…
- 行政生技醫藥公司研究與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0條 …醫療器材管理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規定;其設備安裝地點位於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及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位於非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規定。依本辦法申請抵減所得稅之技術於交貨之次日…
- 行政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第8條 …立時,其營業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營業場所位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及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於非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規定。二、營業場所建築物之構造、設備,應符合建築…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科技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之設置,應由經濟部於選定地區並視實際需要劃定範圍後,將設置地點、位置、面積及使用計畫等繪具圖說四份報請行政院核定。經核定設置之園區,其面積如有增減必要時,應由經濟部敘明理由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7條 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定園區內員工與其眷屬得在區內居住之地區,為依本條例第十五條劃定之社區。
- 行政銀樓業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 第5條 …採取前項各款之強化確認客戶身分措施:一、客戶來自高風險國家或地區,或客戶為法務部依資恐防制法規定公告指定之制裁名單。二、銀樓業之客戶,若為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
- 行政銀樓業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辦法 第11條 …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製作風險評估報告,並至少涵蓋客戶、國家或地區、產品及服務、交易或支付管道等面向。二、備置並每二年更新風險評估報告。三、於經濟部要求時,提供風險評估報告。銀樓業於運用新科技拓展業務前,應進行洗錢及資恐風…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指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大陸地區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創設新公司或事業。二、對當地原有之公司或事業增資。三、取得當地現有公司或事業之股權。但不包括購買上市公司股票。四、設置或擴…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在大陸地區從事技術合作,指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直接或間接轉讓或授權專門技術、專利權或電腦程式著作財產權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5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其出資之種類,以下列各款為限︰一、現金。二、機器設備、零配件。三、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四、專門技術、專利權、商標專用權或著作財產權。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投資之財產。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6條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依本辦法規定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應先備具申請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個案累計投資金額在主管機關公告之限額以下者,得以申報方式為之。前項申請書、申報書格式及相關文件由主管機關…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7條 未經申報或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經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八十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處以罰鍰並限期命其停止者,受處分人應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將停止情形報請備查。未經申報或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一般類項目之投資或技術合…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8條 經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者,應於開始實行後六個月內,檢具下列有關文件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按時填報投資事業營運狀況調查表:一、實行投資證明文件影本。二、投資事業設立登記證明之文件或營業執照影本。三、投資事業之股東名冊或持…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9條 經申報或許可在大陸地區投資之出資或技術合作之轉讓,應於轉讓後二個月內向主管機關報備。但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情形,應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許可。前項受讓人為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屬第三條第二項之第三地區公司或事…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10條 經申報或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者,於實行後因故中止時,應於中止後二個月內向主管機關報備。經申報或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者,於實行後將大陸投資事業之股本或盈餘匯回時,應於匯回後一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報…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11條 經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於核定實行之期限內,尚未實行投資或技術合作者,期限屆滿時其許可失效。已實行投資而未能於核定之期限內完成投資計畫者,其未完成部分之許可,於期限屆滿時失效。前項所定期限,如有正當理由,得於…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12條 經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申請事項有虛偽記載或提供不實文件,主管機關得撤銷許可。
-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13條 經許可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違反第八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第九條第一項或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者,主管機關得廢止許可,並限期命其將資金匯回。
-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3條 …報經濟部備查。前項開發興建計畫包括開發興建目標、預定開發興建地區範圍、開發興建方式、開發進度、財務分析及預期效益。第一項依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開發興建時,土地開發利用應依其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