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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人投保責任保險辦法 第7條 製造、使用、貯存、運送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者,應於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投保事宜。本辦法修正施行後公告之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應於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投保事宜。
  2.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獎勵辦法 第5條 …一項第三款所稱發明或改良降低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製造、運送、貯存、使用時所產生危險或污染之方法,足資推廣者指下列情形之一:一、研發或改良運送方法,有防止危險之成效。二、研發或改良製造、使用、貯存方法,有降低排放或洩…
  3.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運送表單指一般運送表單及簡易運送表單。前項運送表單內容包括申報時間、事由、所有人、運送行為人及受貨人基本資料、運送資料及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資料。但簡易運送表單免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資料。運送表單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
  4.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3條 國內運送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條第一項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以下簡稱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其淨重逾下列數量者,所有人應申報一般運送表單:一、氣體:五十公斤。二、液體:一百…
  5.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4條 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所有人應於運送前向起運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運送表單。
  6.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5條 申報一般運送表單,應檢具運送危害預防應變資料。以書面方式申報運送表單者,除前項規定外,應檢具運送表單及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所有人之運作許可證、登記文件或核可文件影本;其申報資料應保存三年。
  7.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6條 運送表單經核准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以網路傳輸方式回復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所有人,並由所有人副知迄運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所有人應將核准之運送表單依下列規定分送、收存:一、…
  8.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7條 運送表單所載內容應與事實相符,有變更者應於運送前申報變更,並依前條規定辦理。
  9.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8條 運送人於運送時,其運輸工具之標示,應依交通法規中有關運輸標示之規定辦理。
  10.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9條 運送人於運送時,應攜帶該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之運送表單、安全資料表、運送危害預防應變資料及安全裝備。前項之安全裝備,運作人應參照安全資料表及其危害特性,備具適當之緊急應變工具、設備及個人防護設備。
  11.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10條 運送人以公路運送者,其運送車輛應備有臨時通行證;其駕駛人或隨車護送人員應經專業訓練及攜帶證明書。以公路運送者,其運送之容器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十款、第十一款之規定裝置及裝運。
  12.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11條 依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採申報一般運送表單運送之車輛,運送人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規格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維持正常操作,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運送期間確保系統通訊功能不中斷。二、禁止任意拆裝或中斷系統通訊及電源…
  13.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12條 前條第二項經核可之運送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之:一、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無法維持系統正常操作。二、向中央主管機關完成變更為非屬原審驗運送車輛。三、運送車輛或公司已變更基本資料,未於三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
  14.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13條 …人收受之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其名稱、成分含量或數量,與運送表單所載內容不符者,受貨人應於收貨翌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迄運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
  15.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14條 散裝運送之申報,其數量容許上下各百分之五以內誤差。但應自事實發生之翌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起運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實際運送數量。
  16.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15條 …法變更申報者,得於其原因消滅後翌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申請變更。運送表單經核准後未運送者,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之所有人應於每月十日前,向起運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取消前一個月之運送表單;逾期未取消者,由起運地…
  17.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16條 運送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數量淨重未逾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者,不適用第八條、第九條第一項之運送危害預防應變資料及安全裝備及第十條第一項規定。
  18.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 第17條 以公路運送毒性或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洽請公路監理機關、警察機關會同實施臨時查核。
  19.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3條 …化學物質。五、運作:指對化學物質進行製造、輸入、輸出、販賣、運送、使用、貯存或廢棄等行為。六、污染環境:指因化學物質之運作而改變空氣、水或土壤品質,致影響其正常用途,破壞自然生態或損害財物。七、釋放量:指化學物質因運作而…
  20.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4條 …制(訂)定、審核及釋示。三、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之督導。四、直轄市或縣(市)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之監督、輔導及核定。五、涉及有關機關間、二縣(市)以上、直轄市與縣(市)或二直轄市間毒性化學物…
  21.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5條 …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之督導。七、轄內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之督導。八、化學物質登錄及申報事項之查核。九、其他有關轄內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之管理。
  22.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18條 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之製造、使用、貯存、運送,運作人應依規定設置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從事毒性化學物質之污染防制及危害預防。前項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之資格、訓練、核發、撤銷或廢止合格證書、設置等級、人數、執行業務、代理、變…
  23.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23條 …運作毒性化學相關物質之管理權責、用途、設置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運送、紀錄製作、申報與保存年限、標示、貯存、查核、預防、聯防、應變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另定辦法。二、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
  24.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38條 製造、使用、貯存、運送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其相關運作人應組設聯防組織,檢送設立計畫報請主管機關備查,輔助事故發生時之防護、應變及清理措施。前項聯防組織之應輔助事項、…
  25.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40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其所有人應於運送前向起運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運送表單,並於核准後副知迄運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運送前項化學物質之車輛,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規格裝置即時…
  26.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41條 …學反應或其他突發事故而有污染運作場所周界外之環境之虞。二、於運送過程中,發生突發事故而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前項報知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有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時,主管機關除命其採取必要措施外,並得命其停止與…
  27.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58條 …定。六、違反依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或依同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運送時之標示、安全裝備、事故處理之管理規定。七、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許可證檢測類別或依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應具備之條件、設施、檢測人員資格、在職訓練、檢測許可…
  28.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59條 …有關政府機關或學術機構管理權責、用途、設置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運送、紀錄製作、申報與保存年限、標示、貯存、查核之管理規定或未依同條第二款之管理方式運作。十二、違反依第三十五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之製作、內…
  29.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61條 …有關政府機關或學術機構管理權責、用途、設置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運送、紀錄製作、申報與保存年限、標示、貯存、查核之管理規定或未依同條第二款之管理方式運作。
  30.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72條 …績效卓著。三、發明或改良降低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製造、運送、貯存、使用時所產生危險或污染之方法,足資推廣。前項獎勵之適用對象、評選、獎勵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