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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提撥辦法 第6條 …營業執照日起三十日內,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以儲存所提撥之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並將金融機構名稱及帳戶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時,應副知中央主管機關;金融機構名稱或帳戶異動時,亦同。
  2.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提撥辦法 第7條 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之運用,以下列二種資本化之輸氣管線汰換為限:一、本支管:包括原(材)料成本、人事成本、折舊費用、委外支出及其他相關支出。二、表外管:包括原(材)料成本、人事成本、折舊費用、委外支出及其他相關支出。
  3.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提撥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事業應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管線汰換準備金之提撥,併同分離會計報告中揭露下列資訊:一、按前一年度稅後淨利提撥當年度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之計算及金額。二、歷年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提撥明細表(附表)。三、前一年度本支管汰換之金額…
  4.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建置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管線:指輸、配送天然氣所用之輸氣管線;依其各管線所能承受之壓力,區分為:(一)高壓輸氣管線:指每平方公分十公斤以上壓力之輸氣管線。(二)中壓輸氣管線:指每平方公分一公斤以上、未達十公斤壓力之輸氣管…
  5.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建置辦法 第3條 …同管道、涵洞、堤防、公園或其他公、私有土地之高、中、低壓輸氣管線。二、輸氣管線之開關閥。三、配氣站及進氣壓力每平方公分一公斤以上之整壓站。四、儲氣設備。五、輸氣管線、整壓站或儲氣設備之人(手)孔。
  6.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建置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應建置下列資料項目:一、管線資料(一)管位坐標資料:指管線圖形位址之描述,檔案格式如附表一。(二)管線屬性資料:指用來描述管線要素之品質、關係等資料;管線屬性資料之紀錄需與管位坐標資料相…
  7.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建置辦法 第5條 …對於前條資料每年至少更新一次,並應於當年三月底前完成。但新建管線長度累計逾二十公里者,應於完成後三個月內更新資料。公用天然氣事業應將前條資料及前項更新資料送直轄市、縣(市)及中央主管機關;天然氣生產或進口事業應將前條資料…
  8. 行政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處務規程 第11條 …廢止及撤銷徵收、公地撥用、廢止撥用作業之規劃及申辦。四、公共管線、橫交設施、立桿、布纜申請之設置及挖掘之許可;公路用地使用費之收取。五、路權範圍內違章建築處理及占用排除之督導。六、路權外禁限建與違規樹立廣告物之查報;禁限…
  9. 行政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事細則 第15條 …線兩側禁建、樹立違規廣告物之查報及處理。七、路權範圍內之埋設管線費用審查、高架橋下土地使用及標租審查。八、事故處理、交通管理之配合、協調及執行。九、執行噪音防治、空氣污染及排放水管制之環境保護。十、其他有關工務段事項。
  10.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養護工程處辦事細則(1070123訂定) 第6條 …護。五、公路災害搶修及復建作業之處理。六、公路路面挖掘、橋梁管線附掛之申請、管理及修復。七、橋梁、隧道安全檢測及維護。八、其他有關公路養護事項。
  11. 行政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新建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13條 …、安全衛生、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業務之現地督導及查證。六、公共管線遷移及協調。七、工地事件與陳情案件之協調及處理。八、其他有關工務所事項。
  12. 行政交通部鐵道局處務規程 第7條 …約之委託及管理;鐵道系統兩側禁限建之管制。七、工程沿線排水、管線、聯外道路相關工程之規劃及審查。八、其他有關土木建築事項。
  13. 行政鐵路法 第18條 於鐵路橋梁、隧道或鐵路用地內,穿越或跨越鐵路路基設置管線、溝渠者,應備具工程設計圖說徵得鐵路機構同意,由其代為施工或派員協助監督施工;其工程興建及管線、溝渠養護費用,由該設施之所有人或使用人負擔。已設置之管線、溝渠,因鐵…
  14. 行政鐵路法 第58條 …壓之電力、通信或其他線路,應在鐵路下穿過。其距離軌面之深度由管線單位與鐵路機構協商定之。二、高於電車線電壓之電力線路,應與電車線保持規定之距離。
  15. 行政鐵路法 第59條 …左列規定:一、距鐵路軌道中心五公尺以內,不得在地面上裝設金屬管線、金屬結構物或建造建築物。但係屬原有或與行車有關,經施予適當之防護措施者,不在此限。二、距鐵路軌道中心五公尺以外、四十公尺以內之明線或未含金屬遮蔽之通信線路…
  16. 行政公路用地使用費徵收辦法 第3條 使用公路用地設置管線或其他公共設施(以下簡稱設施物),除下列各款免徵公路用地使用費(以下簡稱使用費)外,徵收機關應依本辦法徵收使用費:一、各級政府及所屬機關所設置之非營業用,且具公益性質之設施物。二、共同管道及設置於其內…
  17. 行政臨近電化鐵路設施防護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距鐵路軌道中心五公尺以內,地面上原有或行車有關之金屬管線、金屬結構或建造建築物之金屬結構,應使用直徑三.二公厘之七股聚氯乙烯被覆之。鍍鋅鋼絞線或同線徑之。鉛包絞線連結至回流軌,其連結方式依附圖一至附圖三所示。大型金屬結構…
  18. 行政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第6條 使用公路用地之設施,除埋設管線應依照使用公路用地設施位置示意圖之規定位置辦理外,其他使用公路用地之設施,應依照公路主管機關指定之位置辦理,並應由使用人於施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工程計畫書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方得施工。
  19. 行政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第10條 …施工期間之交通維持措施。前項公路工程,須將公路用地範圍內原有管線或其他設施遷移時,其經費負擔原則應依本法第三十條之一第八項規定辦理。前項原有管線之遷移,以由管線機構負責設計、施工為原則,並應配合公路工程施工適時辦理;必要…
  20. 行政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第10-1條 因辦理前條公路工程需要,既有管線必需遷移時,公路主管機關應協調管線機構擇定遷移位置,訂定期程配合遷移,並通知管線機構進場施工,管線機構應於接獲通知後按協調期程進場施工,至遲應於接獲通知進場施工起六個月內完成遷移。但如經公…
  21. 行政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第10-2條 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為埋設管線或其他工程,必須挖掘公路時,應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工程計畫書,申請公路主管機關許可,並繳交許可費,始得施工。但緊急搶修,得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先行告知該管…
  22. 行政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第11條 …量結算。依本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五項第二款辦理公路挖掘及修復者,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應依許可之工程計畫書維持交通、辦理修復,並於交通維持設施及鋪面修復完成時,分別函請公路主管機關查驗。公路主管機關得於前項工程施工…
  23. 行政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挖掘公路埋設工程規定如下:一、沿公路縱向埋設於地下之管線及其附屬設備,應視公路用地寬度之不同,分別參照附圖二至附圖四辦理。二、埋設物穿越公路部分,應事先洽商公路主管機關同意後,定期施工。三、埋設物之頂面距路面之深度,在車…
  24. 行政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第14-1條 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使用公路用地設置管線或人、手孔蓋,於設置或維修後應予修復並確實回填與鄰接路面齊平,且於道路施工回填後之三年保固期限內,修復路面平整度基準以三公尺直規檢測單點高低差不得超過正負零點六公分。但…
  25. 行政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第22條 …、電信線於新建橋梁或隧道時,使用人應事先協調公路主管機關預留管線位置,並配合施工;但在原有橋梁上或隧道內設置者,應洽商公路主管機關依照指定位置以附掛方式辦理。二、電力線或電信線沿橋梁設置者,如架設於橋梁之下時,不得妨礙水…
  26. 行政公路用地使用規則 第24條 …管、輸油管或輸氣管通過新建橋梁時,應事先協調公路主管機關預留管線位置並配合施工。如須改變橋梁設計時,其所需增加之費用,由管線單位全數負擔。但在原有橋梁上通過時,應洽商公路主管機關同意依照指定位置以附掛方式或加設管道方式辦…
  27. 行政公路法 第30條 …,或損壞公路設施時,應由公路主管機關取締之。使用公路用地設置管線或其他公共設施時,使用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工程計畫書,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始得設置。公路主管機關除向使用人徵收許可費外,並應向使用人徵收公路用地使用…
  28. 行政公路法 第30-1條 …定期間內得限制挖掘。但緊急搶修或定點局部修護需要,不在此限。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為埋設管線或其他工程,必須挖掘公路時,應依前條第二項規定申請公路主管機關許可,並繳交許可費,始得施工。但緊急搶修,得以電話或傳真…
  29. 行政公路法 第72條 …主管機關得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使用公路用地設置管線或其他公共設施時,未依申請許可檢附之工程計畫書維持交通、辦理修復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
  30. 行政交通部核發公路挖掘許可或設施物設置許可收費標準 第3條 …不予加徵。前項第一款之申請案件屬因設置郵筒、因家庭用戶新申裝管線設施或緊急搶修所提出者,其計算基準如下:一、申請面積在十平方公尺以下者,每件收取許可費新臺幣一百元。二、申請面積逾十平方公尺,未滿五十平方公尺者,每件收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