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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 9 頁- 行政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4條 看守所對於被告施以懲罰,應視違規行為情節之輕重,並審酌下列事項:一、行為之動機、目的。二、行為時所受之刺激。三、行為之手段。四、被告之平時行狀。五、行為對看守所秩序或安全所生之危險或損害。六、行為後之態度。
- 行政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5條 看守所於處理被告違規行為程序中,得善用修復式正義之策略。
- 行政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8條 …七十九條第一項陳述意見,得以書面或言詞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看守所人員應作成紀錄,經向被告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後由其簽名或捺印。前項紀錄,被告拒絕或無法簽名者,應將其事由記明於紀錄。被告未陳述意見者,看守所人員應…
- 行政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9條 對於被告施以懲罰,應由看守所人員製作被告懲罰報告表。前項被告懲罰報告表經看守所長官核定後,看守所應製作懲罰書(一式三聯),第一聯交由被告本人簽收,其拒絕或無法簽收者,應記明其事由;第二聯送達其指定之家屬或最近親屬,家屬或…
- 行政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11條 看守所依本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施以被告數款之懲罰,同日執行之。前項懲罰不能同日執行者,應記明事由經看守所長官核准後,分別執行之。
- 行政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12條 …七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之免予執行、緩予執行及停止執行者,應經看守所長官核准後,始得為之。依本法第八十條之廢止懲罰、不再執行及終止執行,亦同。
- 行政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13條 看守所應設置違規舍。移入違規舍被告應與其他被告分別羈押之。
- 行政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14條 被告移入違規舍時,看守所人員應確認被告身分並核對經看守所長官核定懲罰之相關文件。
- 行政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15條 被告移入違規舍時,看守所人員應告知執行期間,並於執行期間按日填寫被告移入違規舍觀察紀錄表。看守所得依管理需要分配舍房,並作成書面紀錄。
- 行政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16條 看守所對於移入違規舍被告應施以輔導,並得增加個別輔導頻率,促進其遵守紀律。看守所對於移入違規舍被告,應排定適當運動及活動,嚴禁體罰。看守所應訂定違規舍作息時間表,報請監督機關核定後實施。
- 行政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17條 看守所對於移入違規舍被告,應注意下列事項:一、應檢查其身體、衣類及攜帶之物品。二、應隨時注意其身心狀況。三、應分配之飲食、物品,不得與其他被告有差別待遇。四、應提供足敷使用之生活設施。五、舍房內電扇或抽風機之啟閉時段,不…
- 行政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19條 移入違規舍被告因借提或移押於其他看守所時,移出看守所應將第十五條第一項之書面紀錄移交移入看守所;移入看守所應予接續執行尚未執行日數。
- 行政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 第20條 本辦法施行前,被告有妨害看守所秩序或安全之行為,尚未作成懲罰處分者,適用施行後之規定。
- 行政醫院附設勒戒處所委託辦法 第2條 …法務部、國防部應分別與附設勒戒處所之醫院訂定契約,由(軍事)看守所、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辦理移送觀察、勒戒業務。
- 行政醫院附設勒戒處所委託辦法 第7條 醫院附設勒戒處所收容之受觀察、勒戒人由(軍事)看守所、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遴挑後移送,並於受觀察、勒戒人完成有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評定後移回原(軍事)看守所、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等候(軍事)法院裁定或(軍事)檢察官之處…
- 行政醫院附設勒戒處所委託辦法 第8條 …、勒戒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通知原移送機關,將其移回(軍事)看守所、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一、另因他案依法應予羈押、留置、收容。二、暴行、攻擊醫療人員或重大違規。三、觀察、勒戒期間涉嫌施用毒品。四、其他重大因素須移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