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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31條 經濟部為防制先驅化學品之工業原料流供製造毒品,得命廠商申報該項工業原料之種類及輸出入、生產、銷售、使用、貯存之流程、數量,並得檢查其簿冊及場所;廠商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前項工業原料之種類及申報、檢查辦法,由經濟部定之。…
  2. 行政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31-1條 為防制毒品危害,特定營業場所應執行下列防制措施:一、於入口明顯處標示毒品防制資訊,其中應載明持有毒品之人不得進入。二、指派一定比例從業人員參與毒品危害防制訓練。三、備置負責人及從業人員名冊。四、發現疑似施用或持有毒品之人…
  3. 行政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32條 防制毒品危害有功人員或檢舉人,應予獎勵,防制不力者,應予懲處;其獎懲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4. 行政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32-1條 為偵辦跨國性毒品犯罪,檢察官或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司法警察官,得由其檢察長或其最上級機關首長向最高檢察署提出偵查計畫書,並檢附相關文件資料,經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核可後,核發偵查指揮書,由入、出境管制相關機關許可毒品…
  5. 行政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32-2條 …。三、所涉犯罪事實。四、使用控制下交付調查犯罪之必要性。五、毒品數量及起迄處所。六、毒品及犯罪嫌疑人入境航次、時間及方式。七、毒品及犯罪嫌疑人入境後,防制毒品散逸及犯罪嫌疑人逃逸之監督作為。八、偵查犯罪所需期間、方法及其…
  6. 行政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33條 為防制毒品氾濫,主管機關對於所屬或監督之特定人員於必要時,得要求其接受採驗尿液,受要求之人不得拒絕;拒絕接受採驗者,並得拘束其身體行之。前項特定人員之範圍及採驗尿液實施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7. 行政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35條 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本條例修正施行前繫屬之施用毒品案件,於修正施行後,適用修正後之規定,並依下列方式處理:一、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中之案件,適用修正後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規定。二、偵查中之案件,由檢察官依修正後規…
  8. 行政貪污治罪條例 第6-1條 …罪防制條例第九條之罪。四、懲治走私條例第十條第一項之罪。五、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五條之罪。六、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六條之罪。七、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十六條之罪。八、藥事法第八十九條之罪。九、包庇他人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
  9. 行政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6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第八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擄人勒贖罪或以投置炸彈、爆裂物或投放毒物方法犯恐嚇取財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資恐防制法第八條、刑法第二百二十二…
  10. 行政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11-1條 …,及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廢棄物清理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農會法第…
  11. 行政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第1條 本條例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制定之。
  12. 行政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第3條 檢察官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命送勒戒處所執行觀察、勒戒處分者,應先向法院聲請裁定,法院應於受理聲請後二十四小時內為之。前項聲請裁定期間,法院得依檢察官之聲請將被聲請人留置於勒戒處所。留置期間得折抵執行觀察、…
  13. 行政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第4條 少年法院(庭)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之少年,於付觀察、勒戒之裁定前,得先行收容於勒戒處所;該裁定應於收容後二十四小時內為之。收容期間,得折抵執行觀察、勒戒處分期間。少年法院(庭)為不付觀察、勒戒之裁定或逾期不為…
  14. 行政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第8條 …應注意觀察受觀察、勒戒人在所情形,經醫師研判其有或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後,至遲應於觀察、勒戒期滿之十五日前,陳報該管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庭)。受觀察、勒戒人經觀察、勒戒結果,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庭)應即命…
  15. 行政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第13條 …一項規定逕行釋放之受觀察、勒戒人,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庭)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之規定處理。第一項暫行釋放之受觀察、勒戒人,於離所後七十二小時內,應自行返所報到,繼續執行觀察、勒戒之程序;逾時無正當理由不報到者…
  16. 行政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第14條 勒戒之費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條之規定辦理。前項費用,勒戒處所得自受觀察、勒戒人之保管金中扣繳。
  17. 行政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第16條 …為觀察、勒戒處分之裁定、執行、繼續執行觀察、勒戒處分,或逕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辦理。
  18. 行政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第17條 軍事機關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執行觀察、勒戒處分,準用本條例之規定。
  19. 行政外役監條例 第4條 …同條第二項、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犯同條第三項之罪。七、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但犯同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三項、第四項之罪,不在此限。八、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之罪。但無犯罪所得或其屬個人犯罪所得已全部…
  20. 行政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 第2條 …一項、第二十條之罪。五、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方法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至第五項、第五條、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四項、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六、公務員明知他人犯前款所列之罪而予以庇護。
  21. 行政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第1條 本條例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制定之。
  22. 行政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第13條 …導期處遇重點在激發受戒治人之戒毒動機及更生意志,協助其戒除對毒品之心理依賴。
  23. 行政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第24條 戒治之費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條之規定辦理。前項費用,戒治所得自受戒治人之保管金或勞作金中扣繳。
  24. 行政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 第2條 …療性處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認非屬於前項之有悛悔實據:一、應受毒品犯處遇者,未完成基礎處遇或未參與進階處遇達四十八小時以上。二、應受酒駕犯處遇者參與處遇未達二十四小時。三、應受性犯罪處遇者未達再犯風險顯著降低之評估。本條例…
  25. 行政戒治處遇成效評估辦法 第10條 受戒治人於執行戒治處分期間施用毒品或曾脫逃,並經所務委員會審定者,應從調適期重新戒治。
  26. 行政受刑人獎勵實施辦法 第7條 …,受刑人應遵行事項如下:一、不得出入不正當場所。二、嚴禁施用毒品或其他違禁品。三、不得有違反法令之行為。四、不得對被害人、告訴人、告發人、證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實施危害、恐嚇、騷擾、跟蹤、糾纏或其他不法行為。五、其他經監獄…
  27. 行政醫院附設勒戒處所委託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28. 行政醫院附設勒戒處所委託辦法 第2條 法務部、國防部依各地區施用毒品犯罪狀況及辦理觀察、勒戒業務之實際需求,委託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指定之醫院附設勒戒處所。法務部、國防部應分別與附設勒戒處所之醫院訂定契約,由(…
  29. 行政醫院附設勒戒處所委託辦法 第7條 …所附設勒戒處所遴挑後移送,並於受觀察、勒戒人完成有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評定後移回原(軍事)看守所、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等候(軍事)法院裁定或(軍事)檢察官之處分。
  30. 行政醫院附設勒戒處所委託辦法 第8條 …二、暴行、攻擊醫療人員或重大違規。三、觀察、勒戒期間涉嫌施用毒品。四、其他重大因素須移回(軍事)看守所、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