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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7條 公路經營業所收之通行費,除直接用於公路經營業管理事務者外,不得動支。
  2.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8條 公路經營業對其所有之公共設施應妥為登記管理,非經報請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註銷。
  3.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9條 公路經營業應於每月終了後五日內及每年終了後六個月內,檢具左列報表送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備:一每年每月收支對照表並附:(一)養護費支出明細表。(二)管理費支出明細表。(三)災害修復費用支出明細表。二、當年資產負債表,並附財產…
  4.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40條 公路主管機關應對其所監督之公路經營業隨時派員視察,並得檢閱有關帳列文件。
  5.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41條 公路經營業經營期滿應於期滿前一個月編製交接清冊,於期滿日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辦理移交。
  6. 行政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42條 公路經營業應於收費期滿移交公路主管機關後一個月內,將其私有設備及物品拆移,逾期由公路主管機關代為執行,其費用由該公路經營業者負擔。
  7.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3條 …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如下:一、汽車運輸業、經營機車租賃業者、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鐵路運輸業及國營鐵路運輸機構經管車站及站區旅運服務商業設施業者。二、旅行業、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民宿、…
  8.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對汽車運輸業、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鐵路運輸業、經營機車租賃業者與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之紓困、補貼、振興項目及基準如下:一、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之營業車輛,自中華民國…
  9.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對船舶運送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港口棧埠作業業者、引水人、委託之驗船機構、國籍民用航空運輸業、航空站地勤業、空廚業及經營國內航線之國際郵輪業者,配合執行防疫措施所生費用得予補貼。
  10.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11條 主管機關對船舶運送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為維持營運資金之融通貸款利息得予以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一年,補貼利率最高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一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計算。前項利息補貼期間融通貸款應優先支付員工薪…
  11. 行政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第12條 主管機關對既有經營兩岸海運直航、小三通固定客運航線、國內海運客貨運固定航線(含小三通固定貨運航線)之船舶運送業者、兩岸海運小三通港口客運場站內之商業服務設施業者及經營小三通固定客運航線之船務代理業者因配合政府政策停航者,…
  12. 行政鐵路機車車輛檢修規則 第2條 …機構,包括國營鐵路機構、地方營鐵路機構、民營鐵路機構及經核准經營所營事業以外客貨運輸之專用鐵路機構。營運時速未達二百公里機車車輛之檢修,適用第二章之規定;營運時速達二百公里以上機車車輛之檢修,適用第三章之規定。
  13. 行政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24條 …線起訖、設計標準、工程示意圖、工程概算、施工時間、預期效益、經營管理等編具詳細計畫,報請上級機關核定。
  14. 行政汽車運輸業營業車輛肇事暫不予核准車輛過戶繳銷牌照處理辦法 第2條 …屬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九十一條之一規定由其駕駛人自備車輛參與經營者,以該肇事駕駛人登記名下之營業車輛作為暫不予核准過戶或繳銷牌照之對象。前項肇事營業車輛屬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九十一條之四規定由小客車租賃業參與經營者,應以…
  15. 行政汽車運輸業營業車輛肇事暫不予核准車輛過戶繳銷牌照處理辦法 第5條 …第一項營業車輛係計程車客運業所屬營業車輛者,其屬自備車輛參與經營者,經該業者提出相關證明,僅就其屬肇事當輛車同一車主實際所有車輛,依出廠年份新舊順序優先選定執行之。
  16. 行政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第7條 違反前條規定占用停車位者,停車場經營業應通報停車場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依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四十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辦理。
  17. 行政交通部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 第3條 電信事業經通知或發現使用電信人以經營業或媒介色情之電信內容為營業。
  18. 行政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第5條 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之汽車運輸業之營業用汽車或經營機車租賃業於公路監理機關登記列管牌照有案之普通重型機車、普通輕型機車,交通部得參酌天然災害之規模、性質及業者受影響之營運情形,減免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其減免之對象、期間…
  19.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12條 觀光旅館業、停車場經營業及旅行業者使用自用或租賃之車輛,以載運其預約乘客為限,均不得任意攬客及另收車費。前項車輛接載預約乘客時,須事先填妥預約乘客名單,交由駕駛人隨車攜帶,以憑稽查,並應在駕駛座右前方擋風玻璃下予以適當標…
  20. 行政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 第34條 …規定者,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一項處罰。觀光旅館業、停車場經營業及旅行業者自用之車輛,違反第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情事者,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之三第一項規定處罰。
  21. 行政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第3條 …一款至第五款及第七款服務業務,限對同一公路監理機關轄區內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提供服務。三、經營前項第六款車輛派遣服務業務,限對同一營業區域內之計程車提供服務。
  22. 行政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第4條 經營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應填具籌設申請書(如附件一),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籌設。經營派遣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務(以下簡稱派遣業務),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檢具下列文件,向該管公路主管機關申請:一、新籌設公司者,檢附公司…
  23. 行政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第5條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最低資本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經營派遣業務最低資本額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其每設置一家分公司,最低資本額應增加新臺幣一百萬元。
  24. 行政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第6條 …運服務業營業執照(如附件四),始得依法營業。經核准籌設分公司經營派遣業務,應於依法辦妥分公司設立登記後三十日內,檢送下列文件向分公司所在地公路主管機關登記,始得依法營運。變更時,亦同:一、立案申請書。二、分公司設立登記表…
  25. 行政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第10條 …客運服務業,不得購買計程車牌照,轉賣他人,或僱人駕駛,或出租經營。
  26. 行政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第11條 …客運業,得於行車執照上加註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之名稱及地址。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委託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代辦業務時,應依公路主管機關規定之契約書範本簽訂契約。
  27. 行政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第12條 …旅客責任保險證明文件,通知該管公路主管機關。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經營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者,應按月將營運服務成績報表,送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查核。
  28. 行政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第13條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經營派遣業務者向受託服務之計程車駕駛人收取服務費,其收費基準應經登載於公路主管機關網頁,始得實施;修正時,亦同;其向計程車駕駛人收取費用時,應開立統一發票或掣發收據,並據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經營派遣業務…
  29. 行政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第14條 …並得依規定位置與規格標示受託代辦業務之公司或商業名稱。但委託經營派遣業務之車輛,應依規定位置與規格標示受託之公司或商業名稱。前項標示內容,於終止委託時應即塗銷之。
  30. 行政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第16條 同一車輛以委託一家經營派遣業務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為限,經營派遣業務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應先確認委託車輛是否未加入其他經營派遣業務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