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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 第2條 …音量。三、科學儀器:指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三項公告之檢驗測定方法所規範之儀器與設備。四、新車型審驗:指各車型車輛於製造或進口後,銷售或使用前,對該車型噪音所為之審查檢驗測定。五、新車檢驗:指車輛經新車型審驗合格,…
  2.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施、執行步驟、時程之規劃、協調整合及督導事項。六、空氣污染物檢驗測定機構之許可及管理事項。七、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之督導及管理事項。八、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站之督導及管理事項。九、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之新車型審…
  3.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5條 …空氣污染物排放之檢查或鑑定事項。九、轄境內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業務之執行及檢驗站之認可及管理事項。十、轄境內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業務之執行及檢驗站之認可及管理事項。十一、直轄市、縣(市)空氣污染防制統計資料之製…
  4.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由經各級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人員或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證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為之。
  5.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及獎勵各類污染源辦理空氣污染改善工作事項。四、關於委託或補助檢驗測定機構辦理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事項。五、關於委託或補助專業機構辦理固定污染源之檢測、輔導及評鑑事項。六、關於空氣污染防制技術之研發及策略之研訂事項。七、…
  6. 行政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申請人選擇代表該引擎族最高污染排放之車輛,於國內依下列規定之檢驗測定機構執行之測試結果:(一)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以前:指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驗測定機構。(二)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三月一日以後:指經中央主管機關…
  7. 行政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報告以作為合格證明之替代文件:一、該機車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檢驗測定機構實施符合排放標準第六條之測試結果報告(劣化係數應依附錄一之規定)。二、該機車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檢驗測定機構檢視未裝置蒸發排放控制系統或元件,或其所…
  8.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以下簡稱機車排氣檢驗站):指取得機車排氣檢驗認可證並接受委託從事機車排氣檢驗業務之檢驗站。二、固定式機車排氣檢驗站:指於固定地點執行機車排氣檢驗業務之檢驗站。三、移動式…
  9.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執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得委託機車排氣檢驗站辦理。
  10.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4條 …者,得檢附相關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籌設機車排氣檢驗站:一、機車業:(一)申請表。(二)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政府機關核准登記之證明文件。(三)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四)機車排氣檢驗站之地址、土地所有權狀及使用…
  11.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受理申請機車排氣檢驗站籌設許可文件後,應於三十日內完成書面審查,經審查不符規定者,應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前項經書面審查通過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五十日內,通知有關機…
  12.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6條 經同意籌設之機車排氣檢驗站,應於同意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籌設,並檢附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一、申請表。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籌設證明文件。三、汽機車排放控制系統及惰轉狀態訓練…
  13.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受理申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後,應於三十日內完成書面審查,經審查不符規定者,應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前項經書面審查通過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五十日內,通知有關機關進行現…
  14.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8條 …符規定者,應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機車排氣檢驗站應使用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證之電腦軟體、排氣分析儀及標準氣體。
  15.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應記載事項如下:一、機車排氣檢驗站之站名、站號、地址及其統一編號。二、負責人姓名。三、認可項目。四、有效期限。五、認可證號。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記載之事項。前項應記載事項變更前,應以書面報經直轄市、縣(…
  16.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之有效期限為五年,期限屆滿仍繼續使用者,應於期限屆滿前三個月至四個月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展延,每次展延期限不得超過五年。申請前項展延應檢附之文件如下:一、申請函。二、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
  17.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一日起,機車排氣檢驗站執行機車排氣檢驗業務所需費用為每輛新臺幣一百元,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之。機車排氣檢驗站申請核撥機車排氣檢驗經費,應依附錄一規定之程序及期限辦理。
  18.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機車排氣檢驗站執行機車排氣檢驗業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依電腦軟體及排氣分析儀使用手冊及依附錄二規定之標準作業程序操作。二、執行排氣檢驗之地點,應於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記載地址為之,且應符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之…
  19.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2-1條 機車排氣檢驗站地址遷移至原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轄區外者,應於遷移前,向原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廢止認可證及陳送新址籌設之申請文件,由原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廢止認可證並轉送籌設申請文件予新址所在地之直轄市、…
  20.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機車排氣檢驗應由檢驗人員為之。前項檢驗人員應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調訓及每年四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機車排氣檢驗站不得拒絕。檢驗人員發生離職或異動時,機車排氣檢驗站之負責人應於事實發生後七日內,以書面報請直轄市、縣…
  21.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機車排氣檢驗站及取得認可有效電腦軟體、排氣分析儀、標準氣體之廠商應配合主管機關或其委託單位之查核。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單位每年應針對機車排氣檢驗站執行至少一次排氣分析儀查核。機車排氣檢驗站之排氣分析儀經主管機…
  22.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申請機車排氣檢驗站、電腦軟體、排氣分析儀或標準氣體認可之文件,有虛偽不實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認可證。
  23.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一、機車排氣檢驗站執行機車排氣檢驗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二、以違規或不正方式執行機車排氣檢驗業務致影響檢驗數值。三、認可證有效期限內受停…
  24.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7條 …每季不合格率達百分之十以上者,一年內累計達三次。五、機車排氣檢驗站服務態度不佳,經民眾檢舉查證屬實。六、一年內機車排氣檢驗站輸入錯誤檢驗日期、檢驗時間、車牌號碼,且未主動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修正,累計達五筆。一年…
  25.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技術機構或固定式機車排氣檢驗站,設置移動式機車排氣檢驗站。前項移動式機車排氣檢驗站之管理準用第九條至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規定。
  26.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20條 …管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後,中央主管機關應暫停撥付執行機車排氣檢驗業務檢驗費用,俟改善完成後再行撥款。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後,中央主管機關應暫停撥付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業…
  27. 行政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21條 機車排氣檢驗站申請核撥機車排氣檢驗經費之相關證明文件,應保存二年,以備查核。機車排氣檢驗站所申請核撥之經費,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不予補助者,得重新核計,不足者,應予以補發;溢發者,應通知繳回,並作成書面行政處分命其於六…
  28. 行政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文件。三、每一飲用水設備應提出處理後水質依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檢驗項目檢驗並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之證明文件。四、飲用水設備圖說。五、含管線配置之設置地點簡圖。六、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說明書。七、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前項飲用…
  29. 行政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第4條 …用水設備水質處理或消毒所使用藥劑之種類、用量及名稱。五、水質檢驗項目及頻率。六、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30. 行政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維護,每月至少一次,並將每次維護內容詳細記載於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紀錄表(如附表二);其紀錄應保存二年,以備主管機關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