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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第22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督導及執行授信措施,或承貸金融機構與信保基金辦理本辦法相關貸款及信用保證,各經辦人員對非由於故意、重大過失或舞弊情事所造成之呆帳,民營金融機構及信保基金之各級承辦人員得免除相關行政及財務責任;中央衛生主管…
  2. 行政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第25-4條 …業補貼;受僱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新臺幣三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一次性生活補貼新臺幣一萬元,由雇主一併具領轉發予員工。(二)有前條第二款情形者:以僱用員工數每人新臺幣四萬元計算,給予雇主一次性營運補貼。五、其他照顧服…
  3. 行政醫療法 第53條 …人才培訓、健康教育、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基金;並應提撥百分之二十以上作為營運基金。具法人社員之醫療社團法人分派社員盈餘時,應提撥當次分派百分之十之盈餘,用於提升員工福利、病人權益及就醫品質與環境,提撥…
  4. 行政醫療法 第92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置醫療發展基金,供前條所定獎勵之用;其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5. 行政醫療法 第114-1條 …醫療社團法人違反第五十三條規定,未依規定比例提撥社會服務事項基金、營運基金,或將第五十三條第二項所定專款移作其他用途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命其補提撥、返還或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連續處罰。情節重…
  6.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0條 …一目資產負債表,其內容如下:一、資產:(一)流動資產。(二)基金。(三)非流動資產。二、負債:(一)流動負債。(二)非流動負債。三、淨值或社員權益:(一)醫療財團法人:1.永久受限淨值。2.暫時受限淨值。3.未受限淨值。…
  7.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2條 …非活期銀行存款應分項列報。(二)擴充設備、擴建醫院、社會福利基金及其他已指定用途或支用受約束者,不得列入現金之內。二、短期性之投資,包括下列會計項目,其有提供債務作質、質押或存保證金等情事者,應予揭露:(一)透過損益按公…
  8.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3條 第十條第一款第二目基金,指依法令規定、捐贈人限制或董事會指定作為特定用途之資產或受贈資產,包括擴建基金、創設基金、醫療社會服務基金或教育研究發展基金。前項基金之特定用途,應於財務報告之附註說明。
  9.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5條 …久受限淨值:指醫療財團法人因下列因素所形成之淨值:(一)創設基金及其他接受捐贈或其他資產流入,因法令規定或捐贈人所設約定之限制,該限制不能因時間之經過或醫療財團法人依循該約定之行動而解除者。(二)經董事會決議或依法令規定…
  10.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6條 …如下:(一)法定盈餘公積:指依本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應提撥之營運基金。(二)特別盈餘公積:指依本法第五十三條之規定應提撥之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健康教育、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與其他社會服務事項基金,及有關法令、契約、章程之規…
  11.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2條 …人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二、受醫療法人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三、對醫療財團法人設立時之原始捐助金額達該醫療財團法人之創設基金百分之二十以上之捐助人。四、醫療社團法人之出資額達該醫療社團法人…
  12. 行政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3條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明細表。(十三)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十四)基金變動明細表。(十五)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十六)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十七)按攤銷後…
  13. 行政醫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與效率及均衡醫療資源,特依醫療法第九十二條規定,設置醫療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同條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14. 行政醫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隸屬於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項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衛生福利部為管理機關。
  15. 行政醫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收入。三、受贈收入。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其他有關收入。
  16. 行政醫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促進醫療事業發展之獎勵。二、提升預防醫學與臨床醫學醫療服務品質及效率之獎勵。三、為均衡醫療資源,辦理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及其他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獎勵。四、管理及總務支出。五、其他有關支出。
  17. 行政醫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8. 行政醫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19. 行政醫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8條 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決算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0. 行政醫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規定訂定會計制度。
  21. 行政醫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本基金年度決算如有賸餘,應依規定辦理分配。
  22. 行政醫療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本基金結束時,應予結算,其餘存權益應解繳國庫。
  23. 行政精神衛生法 第62條 …。前項受理通報及扶助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其他民間團體辦理。
  24. 行政精神疾病嚴重病人緊急安置辦法 第3條 …統為之。嚴重病人委任律師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其他民間團體,提供法律扶助服務時,指定機構得視病人狀況予以協助。
  25. 行政醫療法施行細則 第30條 本法第四十四第二項所稱財產,指設立基金及固定資產。醫療財團法人之財產或其他應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於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有關文件,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26.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5條 …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有關事項。(三)設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等有關事項。(四)執行國際及指定特殊港埠之檢疫事項。(五)辦理傳染病防治有關之國際合作及交流事項。(六)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有防疫必要之事項。二、地方主管機關…
  27.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27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推動兒童及國民預防接種政策,應設置基金,辦理疫苗採購及預防接種工作。前項基金之來源如下:一、政府編列預算之補助。二、公益彩券盈餘、菸品健康福利捐。三、捐贈收入。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其他有關收入。前項第…
  28.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30條 …主管機關應於疫苗檢驗合格時,徵收一定金額充作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前項徵收之金額、繳交期限、免徵範圍與預防接種受害救濟之資格、給付種類、金額、審議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9. 行政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 第3條 疫苗製造或輸入廠商應繳納一定金額,充作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基金總額未達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或逾新臺幣四億元時,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基金收支運用情形調整之。前項基金之徵收,依疫苗檢驗合格之劑數,按劑計算。但依藥事法第四十八條之…
  30. 行政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 第4條 …書面審查報告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繳納徵收金至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疫苗製造或輸入廠商逾期繳納徵收金者,應自繳納期限屆至之次日起,每逾二日按滯納金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