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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44條 雇主應依下列規定期間,申請聘僱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一目規定之外國技術人力從事第五條所定之工作:一、原雇主: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屆滿日前二個月申請。二、新雇主:於前款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屆滿日前二個月至四個月內申請,並自其聘僱許…
  2.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45條 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向工作場所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後次日起,在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二條所建立全國性之就業資訊網登載求才廣告,並自登載之次日起至少七日辦理招募本國勞工。但同時於中央…
  3.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46條 被看護者符合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定資格,而雇主有聘僱外國技術人力從事第五條第十款之工作之意願者,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有正當理由無法滿足照顧需求而未能推介成功者,雇主得向中央…
  4.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47條 被看護者符合第三十一條第三項所定資格,而雇主有聘僱外國技術人力從事第五條第十款之工作之意願者,應以合理勞動條件於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二條所建立全國性之就業資訊網登載求才廣告,並自登載之次日起至少七日辦理招募本國勞工,…
  5.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48條 雇主依第四十五條或前條規定辦理國內招募所要求之專長或資格,其所聘僱之外國技術人力亦應具備之。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得複驗該外國技術人力之專長或資格。經複驗不合格者,應不予許可。雇主於國內招募舉辦甄選測驗,應於辦理求才登記時…
  6.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49條 雇主依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招募本國勞工,有招募不足者,得於同條第一項所定招募期滿次日起十五日內,檢附刊登求才廣告資料、聘僱國內勞工名冊及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向原受理求才登記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求才證明書。原受理…
  7.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50條 雇主依規定辦理國內招募時,對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之人員或自行應徵之求職者,不得有下列情事之一:一、不實陳述工作困難性或危險性等情事。二、求才登記之職類別屬非技術性工或體力工,以技術不合為理由拒絕僱用求職者。三、其他無…
  8.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51條 雇主曾以下列方式之一招募本國勞工,於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得自招募期滿次日起六十日內,向工作場所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求才證明書,據以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一、向工作場所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之次日起至少…
  9.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52條 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不得於辦理國內招募前六個月內撤回求才登記。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10.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53條 雇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重新申請外國技術人力,於原聘僱外國技術人力出國前,不得引進或聘僱外國技術人力。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外國技術人力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經雇主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並由新雇主接續聘僱。二、外國…
  11.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54條 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時,於申請日前二年內,有資遣或解僱本國勞工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比例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
  12.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55條 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時,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一、雇主、被看護者或其他共同生活之親屬,對曾聘僱之外國人,有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三百十九條之一至第三百十九條之四規定情事之一者。二、雇…
  13.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56條 …管機關應不予許可:一、未經許可從事工作。二、為申請許可以外之雇主工作。三、非依雇主指派即自行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四、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五、曾拒絕接受健康檢查或提供不實檢體者。六、工作專長與原申請許可之工作不符者。七、…
  14.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57條 雇主自我國境外引進聘僱第五條第十二款及第十三款之外國技術人力,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定符合第四十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一條規定資格及可聘僱人數:一、雇主資格認定申請書。二、申請人或公司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其公司…
  15.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58條 雇主經中央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認定符合第四十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一條資格及可聘僱名額後,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之系統或指定之方式與外國技術人力進行媒合。雇主依前項規定辦理媒合之期間,最長為六個月。但未能於規定期限完成外國人媒合者…
  16.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59條 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應備下列文件,但已依第五十七條規定檢附相同文件者,免附:一、聘僱許可申請書。二、申請人或公司負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其公司登記證明、有限合夥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工廠登記證明、旅館業登記證、民宿…
  17.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60條 雇主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自國外引進聘僱下列外國技術人力,外國技術人力應依規定申請入國簽證:一、從事雙語翻譯或廚師相關工作者。二、曾在我國境內受其聘僱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且累計工作期間達本法第五十二條…
  18.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61條 雇主有繼續聘僱外國技術人力之必要者,應備第五十九條規定之文件,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限屆滿日前四個月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聘僱許可。雇主無申請展延聘僱外國技術人力之必要者,應備申請書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於聘僱許…
  19.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62條 雇主應自引進外國技術人力入國日或聘僱許可生效日起,依本法之規定負雇主責任。
  20.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64條 雇主與外國技術人力簽訂之書面勞動契約,應以中文為之,並應作成該外國技術人力母國文字之譯本。
  21.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65條 雇主依勞動契約給付外國技術人力之工資,應檢附印有中文及該外國技術人力母國文字之薪資明細表,並記載下列事項,交予該外國技術人力收存,且自行保存五年:一、實領工資、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及工資給付方式。二、應負擔之全民健康保…
  22.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66條 雇主對聘僱之外國技術人力有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之情事者,除依規定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外,並副知中央主管機關。雇主對聘僱之外國技術人力,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因聘僱關係終止出國,應於該外國技術人力出國前通知…
  23.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67條 雇主應於所聘僱之外國技術人力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為其辦理手續並使其出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有下列情事之一經令其出國者,雇主應於限令出國期限前,為該外國技術人力辦理手續並使其出國;其經入出國管理機關依法限令其出國者,不得逾該…
  24.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68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自核發雇主境外引進或依第七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境內聘僱外國技術人力許可之次年起,定期查核雇主依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申報調高全時工作本國勞工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月薪資總額及月投保薪資情形。主管機關必要時得…
  25.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69條 雇主因故不能於本辦法規定期限內通知或申請者,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後,得於核准所定期限內,補行通知或申請。前項補行通知或申請,就同一通知或申請案別,以一次為限。
  26. 行政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70條 …一項第十一款核准受聘僱從事工作,其原核准聘僱許可或經許可轉換雇主或工作,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27. 行政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 第9條 …提供再就業、轉業或其他協助勞工相關措施,並得予以補助或獎勵。雇主配合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前項協助措施,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各款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一、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失業勞工,並安排職場導師,提供工…
  28. 行政勞動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之機關(構)、事業機構、依法設立且運作達五年以上之勞工團體或雇主團體(以下簡稱團體)推薦。請頒本獎章應填具事實表,其格式如附表二,並應檢附相關事蹟證明文件。推薦之機關(構)、單位、事業機構或團體對於請頒事實,應予切實審核…
  29. 行政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第24條 …列規定:一、進用人員時,經醫療機構實施健康檢查後,始得聘僱;雇主每年主動辦理至少一次健康檢查。二、罹患或感染A型肝炎、傷寒、出疹、膿瘡、外傷、手部皮膚病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之疾病者,其罹患或感染期間,主動告知現場主管,…
  30. 行政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 第15條 …政府機關(構)或公立學校,且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九、為就業機構雇主或負責人之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十、於同一就業機構或同一負責人之就業機構離職未滿一年再受僱。但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其離職為就業保…